宣威市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 转办D530000201806070045 号举报件工作方案的
作者: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6-26 17:32:59 点击率:87
根据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的D530000201806070045号举报案件的转办要求,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530000201806070045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18〕52号)。现将工作方案通报如下:
一、反映问题
举报人反映:宣威市西宁街道办事靖外村,有很多家采沙场,乱采乱挖将近二十平方公里,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同时采沙产生的废沙废石直接倒入宣威靖外大河,引起河道阻塞,河水污染。
二、办理要求
从2018年6月8日开始进行调查核实办理,6月13日办理结束并上报最终办理结果。在办理过程中,要全面掌握宣威市西宁街道办事处靖外村范围内采沙场的环境保护情况,核实清楚举报内容,若举报内容属实,要依法依归进行立案查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调查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由安监局牵头,从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务局、西宁街道抽调相关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由市安监局、环保局、国土局负责对宣威市西宁街道办事靖外村采沙场乱采乱挖情况进行调查,由市环保局、林业局负责对当地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进行调查,由市水务局对采沙产生的废沙废石直接倒入宣威靖外大河,引起河道阻塞,河水污染的情况进行调查。由西宁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各市直单位做好调查工作。
(三)严格信息公开。案件办结后,及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局、环保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国土局、林业局、水务局、西宁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威市西宁街道办事处靖外村范围内采沙场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清楚群众举报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12369举报。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