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宣威市办理LD20160806030号举报件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7 10:45:04 点击率:60
根据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LD20160806030号举报件办理工作要求,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办理LD20160806030号举报件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16〕110号)。现将工作方案通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磷电公司废渣处置情况,掌握磷电公司周边的水源位置及当地村民饮水情况。核实清楚举报内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调查时间
2016年8月7日至2016年8月10日。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由环保局牵头,羊场镇、海岱镇配合,抽调工作人员查清磷电公司周边村民饮用水源地名称及地点、水源及周边磷矿废渣倾倒情况、背水喝的村(组)及人数、村民背水山头名称及距离村(组)距离等情况。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卫计局配合,调查村民饮用水源、水井现状,并进行取样检测,出具监测报告。现场调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二)严格信息公开。由市外宣办牵头,案件办结后,及时在宣威电视台、宣威发布等媒体上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工信局、羊场镇人民政府、海岱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威市LD20160806030号举报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清楚群众举报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12369举报。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