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威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26 09:24:17 点击率:1241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宣威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9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宣威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凸显,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
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党组对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领导指挥、统筹协调等作用;理清局务会与党组会的职责关系,2018年9月以来两个会议的研究内容严格区分开来,规范执行会议规则。
2.班子示范引领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加强党组成员的纪律作风和规矩意识教育,组织学习了保密知识和相关保密规定,树立党组成员保守秘密、不乱发议论,带头遵规守纪、维护单位秩序的良好风气。制定了《宣威市司法局工作交办制度》,党组成员带头严格执行,促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见成效。
3.班子整体合力不足
整改情况:注重党组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坚持工作目标导向,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实行工作绩效评价,促进党组成员责任意识的提升和工作作风的切实转变。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党组班子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统一干部思想、凝聚工作力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加以研究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考核,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成效。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抓个人思想意识的提升,又抓分管部门思想政治教育。
2.政治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完善了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在学习内容、组织形式、效果评价等方面进一步作出规定,建立干部学习特别是政治学习的常态化机制。制定《宣威市司法局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既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等;又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动员干部职工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3.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得不好
整改情况:党组进一步提高执行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及班子和队伍建设的需要,制定好学习计划,选择好学习内容,组织好、开展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尤其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得到了强化。
(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有差距
1.社区矫正工作督促指导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报到登记、档案管理、案件评查等制度,明确责任、齐抓共管。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提升矫治质效。广泛宣传,加强协调,发挥社会引领作用,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改造”等方面下功夫,努力达到标本兼治。建立社矫信息网络系统,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推进“智慧司法”。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普法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普法办按照年度工作要点,认真推动“双普法”责任制及阶段性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宣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并组织对外开放接待。按要求组织好全市公职人员的网络在线学法(全国统一)。建立了全市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组建“幸福宣威”宣讲团普法分团。推出《法治宣威》电台普法栏目,组织40多个部门开展制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知识,组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万份。
3.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失衡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分析、案件指派、定期研究、工作汇报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实行专人负责系统化案件录入及案件指派、归档等相关工作。在援助律师的选择上,注重思想政治、道德水平、业务能力、服从服务意识等综合素质的评价。加强援助案件相关经费的保障。
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到老办公楼和新办公楼,老办公楼进一步理清各种管理关系,解决遗留问题,移交相关管理部门;新办公楼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节俭爱护、公私分明等原则,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按照职责分工和人人参与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管理好。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以研究安排和推动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既落实好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克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定了党建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走形式过场,务求工作实效。
2.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的硬任务加以落实,拓宽发展范围,把发展工作延伸到律师队伍和辅助人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力争每年都有发展对象。2019年共有2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3名律师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已经参加了组织部组织的培训。
3.党务政务公开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把党组成员及分工、党建工作、司法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调整及变动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如实公开“三重一大”事宜;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其他必须或必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二)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1.干部队伍薄弱
整改情况:从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专业结构、作风状况等角度认真分析干部队伍现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制定强化队伍建设、激发干部工作热情、提升司法系统履行职责和工作质效的措施。突出干部力量的盘活、业务水平的提高、工作作风的转变、发展目标的强化。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解决干部队伍薄弱的问题。
2.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干部教育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提升管理成效。严肃单位纪律,尤其是上下班纪律、坐班纪律、单位文化纪律等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思想统一、团结和谐、秩序井然的单位软环境。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股室负责人、一般干部以及部门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考核和评比,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
3.干部教育培训不够
整改情况:把握形势要求,结合干部状况,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制定了《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既坚持原来实行的好的教育培训模式,又创新形式和载体进行干部教育培训。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又有组织地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律师管理“宽松软”
1.律师工作管理股人员配备不到位
整改情况:今年机构改革,单位职能有所强化,机关内设机构增加到12个(政治部为副科级),干部人数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另外,扶贫驻村加上市级长期抽调配合相关工作的干部若干人,干部的统筹安排很难。尽管如此,已先行安排1人到律师工作管理股,下一步再进行人员充实。
2.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责,明确律师工作管理股履行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律师联合党支部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作用。认真开展对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律师队伍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好对各律所的综合评价工作。
3.行业监管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按照律师行业的有关规定,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在广泛征求律所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宣威市律师学习培训制度》《宣威市律师业务交流制度》《宣威市律所主任列席律师联合党支部会议制度》,促进律师行业监管工作。推动律师相关执业信息、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公开,律师执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听取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内事务、行政工作充分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发挥干部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任务,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党组及其成员自觉接受干部监督;“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完全接受纪检监督。
四、扫黑除恶方面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
整改情况:切实增强对扫黑除恶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扫黑除恶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认真研究部署,督促抓好落实。
(二)线索摸排不深入
整改情况:抓实社会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范围的线索排查和“两类人员”管理;按照涉黑涉恶案件“大起底、大排查”的相关要求,深入在相关领域和重点人群中摸排线索,提高工作效果。
(三)宣传发动不到位
整改情况:在干部中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升法律政策水平,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办案质量,有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常规与创新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在社会面和重点人群中不断开展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宣传,有效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4-6086686;邮政信箱:宣威市司法局;电子邮箱:1325689371@QQ.com。
中共宣威市司法局党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