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 进行管控的通告
作者:宣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2 17:33:32 点击率:34
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
进行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中国•宣威(2018)火腿美食文化旅游节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宣威(2018)火腿美食文化旅游节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行航空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
2018年8月18日0:00—2018年8月25日24:00。
二、管控区域
宣威市行政区内(重点为中心城区和活动各个现场及周边)
三、有关事项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飞行的,一律用干扰器击落、收缴,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公安、文体广旅等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
(四)对违法驾驶、操控、施放“低慢小”航空器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