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一封信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26 09:31:56 点击率:40
广大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朋友们:
你们好!一年一度的春节就要到来了,此时此刻,相信你们即将或者已经踏上返乡的归程。家乡人民欢迎你们回家,你们辛苦了!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一年来,你们怀着家人的期盼和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奔波四方,默默耕耘。在打拼中,你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本领、收获了财富,用勤劳的双手圆了家庭的致富梦,也为当地经济建设发展和宣威脱贫攻坚事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家乡人民因你们而倍感骄傲和自豪!为鼓励你们这种自强不息、敢拼敢闯的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就业扶贫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宣人社〔2019〕63 号)文件精神,在春节来临之际,请大家带上相关材料申报领取就业扶贫礼包。
一、外出务工(宣威市外)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宣威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往返交通费补助,在宣威市外省内务工的,按照最高不超过500元/人的标准补助,低于上限标准的按车票实际价格给予补助;在省外务工的,按照车票实际价格全额补助,仅限火车、汽车、高铁站票或二等座车票。
所需材料:企业提供的务工证明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实名制车票原件;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信息。
二、外出务工(宣威市外)且务工收入高于18000元的宣威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务工补助,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寄钱回乡的金额或外出务工收入证明(寄钱金额或外出务工收入证明必须高于18000元及以上),给予务工奖励,具体标准为每1000元奖励1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奖励。
所需材料:外出务工人员本人寄钱回乡银行票据或企业提供的务工证明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信息。
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朋友们,请你们回家后带齐材料到所属村(居)委会申请补助,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会竭诚帮助你们进行补助申报。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