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 第D530000201806060043号举报件的 办结情况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6 17:42:47 点击率:111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
第D530000201806060043号举报件的
办结情况通报
根据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的第D530000201806060043号举报案件的转办要求,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D530000201806060043号举报件
的办结情况报告》。现将办结情况通报如下:
一、举报的主要问题
举报人反映:云南宣威市羊场镇羊场工业园区的宣威磷电有限公司自2005年入驻以后,其生产期间产生的烟气对周边的村落(涉及鸡场村、草洼村、马松树村、新德村、云铸二场生活区)日常生活产生影响,投诉人称自己在新德村,每次回去都能闻到异味;2、该公司厂区外围有一条无名河,公司产生的污水排入该河流,目测该河流部分区域河水颜色为白色;3、每次检查都有人给公司通风报信,建议清晨或夜间对该公司进行检查。
二、调查核实情况
按照《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批2号举报件工作方案》(宣政办发〔2018〕49号)的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具体如下:
(一)关于“云南宣威市羊场镇羊场工业园区的宣威磷电有限公司自2005年入驻以后,其生产期间产生的烟气对周边的村落(涉及鸡场村、草洼村、马松树村、新德村、云铸二场生活区)日常生活产生影响,投诉人称自己在新得村,每次回去都能闻到异味”的问题属实。
经核实,公司周边村落有鸡场村、草洼村、马松树村、新德村、云铸二场生活区,与举报相符,其中距离磷电公司最远为新德村,直线距离1公里多。
举报件中“宣威磷电有限公司”全称应为“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磷电公司”),该公司是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3年8月注册成立,位于宣威市羊场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800多亩,现有职工937人。公司已在羊场工业园区建成6万吨/年黄磷生产装置、3×50MW煤矸石与黄磷尾气综合利用热电联产装置、6500吨/年泥磷制酸项目、25000吨/年热法磷酸生产装置、32000吨/年三聚磷酸钠生产装置、2万吨/年黄磷技改项目、7000万块/年磷渣制砖项目、5000吨/年贫泥磷制酸生产装置、库容80万立方米的中转渣场项目、近两年实施的8万吨黄磷环保节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3×50MW煤矸石与黄磷尾气综合利用热电联产装置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经现场核查6500吨/年泥磷制酸项目、25000吨/年热法磷酸生产装置、32000吨/年三聚磷酸钠生产装置于2013年1月停产至今。
现公司有组织废气主要排放情况为:黄磷烘干尾气经布袋处理后排放,黄磷出渣口部分废气、黄磷精制废气经洗涤后排放,黄磷尾气经净化后用于原料烘干和自备电站燃料,自备电站锅炉废气经除尘、脱硫、脱硝后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黄磷出渣口部分废气、黄磷污水处理站的折流沉淀池、循环池、辅流沉降槽等泥磷散发的废气,生产设备故障,部分黄磷尾气放空燃烧产生的废气。
举报异味问题,初步判定为公司无组织废气所导致。2018年6月5日磷电公司委托监测结果显示:1#、2#、3#、4#、5#、6#黄磷烘干尾气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黄磷生产洗涤总排口废气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自备电厂1#、2#脱硫塔排口2018年1至5月在线监测数值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异常数据有记录台帐。2018年4月16日,磷电公司分别对厂界西南角、厂界西北角、厂界东北角、厂界东南角下,共4个监测点位进行了非甲烷总烃、氨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氨共7个项目监测,监测数值无异常。
(二)关于“该公司厂区外围有一条无名河,公司产生的污水排入该河流,目测该河流部分区域河水颜色为白色” 的问题。
经核实,举报中“无名河”为磷电公司厂区东面天生河。宣威磷电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是黄磷生产废水和自备电厂循环废水。按环评要求,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循环利用,宣威磷电不设污水排放口。公司建有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渣水分离、折流沉淀池、循环池、辅流沉降槽、污泥浓缩池、事故池等设施,容积16610立方米,事故池容积为2297立方米。
针对宣威磷电无地面雨水收集设施,下雨时存在工业场地雨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外环境的情况。宣威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宣市环〔2016〕48号)责成宣威磷电限期建设场地雨水收集池。宣威磷电于2016年12月建成37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投入正常使用,并对黄磷生产区雨污分流进行了完善。2018年6月8日上午6点45分,宣威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位于宣威磷电公司东面排水口周边天生河段进行检查,未发现河面有白色水体的情况。公司东面排水口排水视觉上未发现异常,监测人员现场对天生河的磷电公司东面排水口段和排水口上游500米处及排水口下游500米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天生河3个断面水质除粪大肠群出现超标,其它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达Ⅲ类水质标准。粪大肠群超标因宣威磷电公司东面排水口主要排放羊场镇草花村生活污水所致。
(三)关于“每次检查都有人给公司通风报信,建议清晨或夜间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的问题。
通过调查核实,近两年来,宣威市纪委未接到有关宣威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举报。2018年6月9日,宣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与宣威市监察委工作人员对磷电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未发现公司偷排污水和直排废气情况。
三、整改查处情况
(一)责成宣威市环境保护局今后加强对宣威磷电公司巡查监管,防止该公司出现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二)责成宣威磷电公司对无组织排放废气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宣威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宣威磷电公司依法经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
(二)宣威市人民政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6 月15日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
第D530000201806060043号举报件的
办结情况通报
根据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的第D530000201806060043号举报案件的转办要求,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D530000201806060043号举报件
的办结情况报告》。现将办结情况通报如下:
一、举报的主要问题
举报人反映:云南宣威市羊场镇羊场工业园区的宣威磷电有限公司自2005年入驻以后,其生产期间产生的烟气对周边的村落(涉及鸡场村、草洼村、马松树村、新德村、云铸二场生活区)日常生活产生影响,投诉人称自己在新德村,每次回去都能闻到异味;2、该公司厂区外围有一条无名河,公司产生的污水排入该河流,目测该河流部分区域河水颜色为白色;3、每次检查都有人给公司通风报信,建议清晨或夜间对该公司进行检查。
二、调查核实情况
按照《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批2号举报件工作方案》(宣政办发〔2018〕49号)的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具体如下:
(一)关于“云南宣威市羊场镇羊场工业园区的宣威磷电有限公司自2005年入驻以后,其生产期间产生的烟气对周边的村落(涉及鸡场村、草洼村、马松树村、新德村、云铸二场生活区)日常生活产生影响,投诉人称自己在新得村,每次回去都能闻到异味”的问题属实。
经核实,公司周边村落有鸡场村、草洼村、马松树村、新德村、云铸二场生活区,与举报相符,其中距离磷电公司最远为新德村,直线距离1公里多。
举报件中“宣威磷电有限公司”全称应为“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磷电公司”),该公司是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3年8月注册成立,位于宣威市羊场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800多亩,现有职工937人。公司已在羊场工业园区建成6万吨/年黄磷生产装置、3×50MW煤矸石与黄磷尾气综合利用热电联产装置、6500吨/年泥磷制酸项目、25000吨/年热法磷酸生产装置、32000吨/年三聚磷酸钠生产装置、2万吨/年黄磷技改项目、7000万块/年磷渣制砖项目、5000吨/年贫泥磷制酸生产装置、库容80万立方米的中转渣场项目、近两年实施的8万吨黄磷环保节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3×50MW煤矸石与黄磷尾气综合利用热电联产装置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经现场核查6500吨/年泥磷制酸项目、25000吨/年热法磷酸生产装置、32000吨/年三聚磷酸钠生产装置于2013年1月停产至今。
现公司有组织废气主要排放情况为:黄磷烘干尾气经布袋处理后排放,黄磷出渣口部分废气、黄磷精制废气经洗涤后排放,黄磷尾气经净化后用于原料烘干和自备电站燃料,自备电站锅炉废气经除尘、脱硫、脱硝后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黄磷出渣口部分废气、黄磷污水处理站的折流沉淀池、循环池、辅流沉降槽等泥磷散发的废气,生产设备故障,部分黄磷尾气放空燃烧产生的废气。
举报异味问题,初步判定为公司无组织废气所导致。2018年6月5日磷电公司委托监测结果显示:1#、2#、3#、4#、5#、6#黄磷烘干尾气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黄磷生产洗涤总排口废气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自备电厂1#、2#脱硫塔排口2018年1至5月在线监测数值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异常数据有记录台帐。2018年4月16日,磷电公司分别对厂界西南角、厂界西北角、厂界东北角、厂界东南角下,共4个监测点位进行了非甲烷总烃、氨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氨共7个项目监测,监测数值无异常。
(二)关于“该公司厂区外围有一条无名河,公司产生的污水排入该河流,目测该河流部分区域河水颜色为白色” 的问题。
经核实,举报中“无名河”为磷电公司厂区东面天生河。宣威磷电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是黄磷生产废水和自备电厂循环废水。按环评要求,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循环利用,宣威磷电不设污水排放口。公司建有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渣水分离、折流沉淀池、循环池、辅流沉降槽、污泥浓缩池、事故池等设施,容积16610立方米,事故池容积为2297立方米。
针对宣威磷电无地面雨水收集设施,下雨时存在工业场地雨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外环境的情况。宣威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宣市环〔2016〕48号)责成宣威磷电限期建设场地雨水收集池。宣威磷电于2016年12月建成37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投入正常使用,并对黄磷生产区雨污分流进行了完善。2018年6月8日上午6点45分,宣威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位于宣威磷电公司东面排水口周边天生河段进行检查,未发现河面有白色水体的情况。公司东面排水口排水视觉上未发现异常,监测人员现场对天生河的磷电公司东面排水口段和排水口上游500米处及排水口下游500米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天生河3个断面水质除粪大肠群出现超标,其它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达Ⅲ类水质标准。粪大肠群超标因宣威磷电公司东面排水口主要排放羊场镇草花村生活污水所致。
(三)关于“每次检查都有人给公司通风报信,建议清晨或夜间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的问题。
通过调查核实,近两年来,宣威市纪委未接到有关宣威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举报。2018年6月9日,宣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与宣威市监察委工作人员对磷电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未发现公司偷排污水和直排废气情况。
三、整改查处情况
(一)责成宣威市环境保护局今后加强对宣威磷电公司巡查监管,防止该公司出现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二)责成宣威磷电公司对无组织排放废气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宣威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宣威磷电公司依法经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
(二)宣威市人民政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6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