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审计局关于龙潭镇2015年财政预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作者:宣威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04-25 17:26:31 点击率:168
宣威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宣威市审计局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宣威市审计局对宣威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宣威市国土资源局、宣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宣威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宣威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宣威市农业局等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736万元,比上年增加7908万元,增长7.01%。其中:税收收入92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7%,比上年增收7464万元,增长8.78%;非税收入28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3%,比上年增收444万元,增长1.5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6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506万元,比上年增支75377万元,增长12.17%。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736万元,返还性收入926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93858万元,专项补助163306万元,省直管县所得市级补助收入43677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200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调入资金27065万元,收入总计7799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5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403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2000万元,支出总计779909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089万元,同比减收2032万元,下降18.27%;上级补助收入5996万元,上年结余955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1000万元,收入总计370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845万元,比上年减支3193万元,下降18.74%,政府债券转贷支出21000万元,调出资金1945万元,支出总计3679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5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367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6163万元,利息收入257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4719万元,其他收入612万元,转移收入19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7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200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1759万元,其他支出5160万元,转移支出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50万元。加上年结余718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353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宣威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现收支。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宣威市的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在宣威市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提升公共财政管理水平,突出抓收入增长,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较好的完成了财政收支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平稳增长,有力的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宣威市财政部门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调整预算和预算执行,各项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在审计中也发现部分财政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部分专户结余及存量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市财政,出借财政专户资金,部分财政专户应纳入未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未纳入预算管理财政资金15267.18万元
2.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专户结余及存量资金16894.87万元
3.出借财政专户资金881.20万元
4.部分财政专户未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二)延伸审计预算执行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威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应缴存量资金181.71万元
2.宣威市国土资源局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95.74万元
3.宣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33.47万 元
(2)违反规定出借财政资金2404.13万元
(3)针对宣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债权债务账务处理较为混乱的情况,责成宣威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措施,对2007年以后发生的土地收储相关经济业务全面清理核实,准确反映资产负债状况。
4.宣威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违反规定出借财政资金1295万元
(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4.97万元
(3)应收未收房屋租赁款24.04万元
5.宣威市农业局结余资金4.68万元未缴财政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宣威市审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依法进行了处理。
四、整改情况
(一)宣威市本级预算执行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未纳入预算管理财政资金15267.18万元,审计期间已全部缴入国库15267.18万元。
2.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专户结余及存量资金16894.87万元,其中:捐资助学结余资金1519.77万元,由宣威市教育局提出使用方案报市政府安排使用。其余15375.10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
3.出借财政专户资金881.20万元,宣威市财政局已制定回收计划,并按计划收回借款。
4.未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核算银行存款账户14个,审计期间已按照财库[2017]79号文件要求进行整改撤并财政专户,保留常规类及专项支出类财政专户。
(二)延伸审计预算执行单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 宣威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存量资金181.71万元,已收缴宣威市财政。
2.宣威市国土资源局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95.74万元,已收缴云南省财政。
3.宣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33.47万元,已收缴宣威市财政。
(2)违反规定出借财政资金2404.13万元
宣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向政府汇报并联系相关部门和用地企业,正在追缴中。
4.宣威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违规出借宣威市荣升火腿有限责任公司财政资金1295万元,宣威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催收中。
(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4.97万元,已收缴宣威市财政。
(3)应收未收房屋租赁款24.04万元正在催收中。
5.宣威市农业局应缴未缴存量资金46833.76元,已收缴宣威市财政。
五、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建议
(一)切实强化预算控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尽量做到预算指标、预算调整与国库预算支出相匹配。
(二)严格控制新增财政资金对外借垫款,建立财政对外借款回收保证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清理未收回的财政资金出借款项及代缴款,列出清收计划,采取法律诉讼手段等有效措施,追回各类欠款。
(三)在对社保基金收入审核中发现,金融机构存在未严格按照同期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和曲靖市财政局关于社保基金要执行优惠上浮利率的规定,少记社保基金利息收入,宣威市财政局应建立相关科室协调复核制度,明确责任,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部分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已采纳。
龙潭镇2015年度财政预决算及其他财政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宣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龙潭镇2015年度财政预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依法就地进行审计,期间对部分预算执行单位进行抽查,个别问题追溯到相关年度。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宣威市龙潭镇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表》和2015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财政年初预算收入数为 5105万元,支出数为5105万元,本方案已经2015年1月16日龙潭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复同意执行。
(二)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地方财政收入情况
2015年龙潭镇实现地方财政收入82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完成年初预算数5105万元的162.19%;比上年完成数6079万元增加2201万元,增36.21%,其中: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88万元(含基金1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892万元(包括体制补助收入5531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58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22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80万元)。
2. 地方财政支出情况
2015年全年地方财政支出8266万元(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15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105万元的161.9%;比上年支出数6198万元,增支2068万元,增33.3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158万元,比上年同期6190万元,增支1968万元,增31.7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万元,国防支出4万元,公安安全支出6万元,教育支出61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1万元,农林水事务6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万元。
基金预算支出108万元(包括城乡社区事务77万元,其他支出31万元)。
3.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上年赤字257万元,本年结余14万元,年末滚存赤字243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628.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628.16万元。当期偿还债务本金613.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014.5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014.55 万元,2015年未发生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四)上期审计整改情况
上期审计报告反映问题,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处理 。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龙潭镇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基本反映了本镇的经济运行状况;财政预算、决算的细化编制和核算基本遵循了《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基本真实、完整;报表要素和格式按规定要求编制,财政收支账表、表表一致;各预算拨款单位和总预算收支相符,未发现人为调整情况;2015年龙潭镇政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本着“调整结构、保证重点、支出从紧、压缩一般”的指导思想,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确保人员经费支出不留缺口;在历史负债压力较大,逐年偿还消化历史债务的前提下,一是加大了教育、社保等重点支出;二是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但审计也发现预算执行单位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未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
(一)龙潭镇第二中学虚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成本及应退未退寄宿生生活补助形成“小金库”410335元
(二)政府口财务长期挂账形成存量资金137646.04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宣威市审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宣威市龙潭镇人民政府依法依纪进行了处理。
五、整改情况
(一)龙潭镇第二中学虚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成本及应退未退寄宿生生活补助形成“小金库”410335元,其中:用于乱发教师加班补助13.65万元等问题(审计期间已退回并收缴财政)。龙潭镇党委、政府对三名当事人分别给予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一人行政记过处分。
(二)政府口财务长期挂账形成存量资金137646.04元,已收缴宣威市财政。
曲靖市宣威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度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宣威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宣威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宣威一职校)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有关国家助学金收支、代收费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情况。
2016年,宣威市财政局【宣财事(2016)30号】批复市教育局下达分解学校的预算总额为3,837.26923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2,960.979974万元,追加预算876.289256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21.99%。2016年市财政局尚未批复市教育局的决算分解到学校,据学校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3,984.289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37.26923万元、事业收入147.019841万元。2016年部门总支出3,817.293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7.293023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的4,809.093254万元减少991.800231万元,减少20.62%。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992.358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92.35895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00万元;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159.3550万元比上年增加16.83%,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59.35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900.00万元。
(二)其他资金收支情况
2016年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收取在校学生住宿费217,280.00元,学生食堂、学校商店承包费348,040.00元,电大、短期班培训费323,0397.60元,利息收入111,925.00元,上缴财政专户3,888,048.00元,财政返还1,470,198.41元。代收学生教材费800,886.70元,支出589,104.67元,结余211,782.03元。
(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
(1)“三公”经费等方面情况。车辆使用费15,337.81元、招待费67,295.00元,支出合计82,632.81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82,632.81元,比2015年度的76,484.00元增加6,148.81增长8.04%。车辆使用费支出15,337.81元,比2015年度的20,000.00元增加4,662.19元,增长23.31%。招待费支出67,295.00元,比2015年度的56,484.00元减少10,811.00元,下降19.14%。
(2)培训费、差旅费方面。宣威一职校2016年培训费24,408.60元、差旅费763,480.00元,支出合计787,888.60元,比2015年度的99,766.5元增加688,122.10元,增长689.70%;培训费支出24,408.60元,比2015年度的33,151.40减少8,742.80元,下降26.37%。差旅费支出763,480.00元,比2015年度的42,206.50元增加721,273.50元,增长170.10%。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宣威一职校在执行财政预(决)算过程中, 2016度财政预算收支基本能真实、合法、有效的反映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但学校在预算编制、非税收入收缴、代收费管理使用等政策执行方面,尚存在未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要求编制预算、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定、未严格执行学校代收费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学校的差旅费支出方面2016与2015年相比增长幅度较大。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应缴未缴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2,005,050.00元。
(二)虚假编制预算套取财政资金27,918.00元。
(三)代收的教材费长期未与学生据实结算累计结余934,436.11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宣威市审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四、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一)应缴未缴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2,005,050.00元。
宣威一职校于2017年11月17日已缴入宣威市财政。
(二)虚假编制预算套取财政资金27,918.00元。
宣威一职校于2017年11月17日已缴入宣威市财政。
(三)代收的教材费长期未与学生据实结算累计结余 934,436.11元。
宣威一职校于2017年11月17日已缴入宣威市财政。
宣威一职校对审计所提出的建议已经采纳。
宣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
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宣威市审计局对宣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宣威市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宣威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和扶贫整合资金、抽查了热水镇、务德镇整村推进项目,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情况。
部门预决算情况。2016年,宣威市财政局下达宣威市人民政府扶贫办预算总额为424.78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375.46万元,追加预算49.32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11.6%,当年部门预算已向社会公开。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55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4.76万元。
2016年部门总支出7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33万元、项目支出463.57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增加587.16万元增加32.83%。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58.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54万元。
(二)“三公”经费中的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宣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三公”经费2016年宣威市财政拨款预算3.78万元,比上年度13.4万元减少9.62万元,下降71.79%;招待费2016年共支出3.7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95万元;会议费2016年比上年度减少3.14万元。车辆使用费比上年度减少2.32万元。
由云南省扶贫办拨入的项目经费中支出的“三公”经费2016年共支出35.92万元,比上年度的11.3万元增加24.62万元,增长217.87%。会议费2016年共支出6.8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88万元,增长100%。培训费2016年共支出19.93万元,比上年的3.81万元增加16.12万元,增长423.09%。车辆使用费2016年共支出9.10万元,比上年度的7.49万元增加1.61万元,增长21.49%。
(三)部门“放管服”情况。
宣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放管服”执行情况:遵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云贫开发办[2015]116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贫开发办[2015]168号)的文件要求,宣威市扶贫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全部承接到位,扶贫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审批、备案、变更事项,遵守“乡申报、县审批”的原则执行;宣威市的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审及项目资金的拨付进度、县级项目审批规范程序、项目实施及资金报账进度、项目资金备案核查,遵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贫开发办[2015]168号)的文件要求规定执行。做到2016年宣威市的年度扶贫项目安排实施,均围绕宣威市的12个贫困乡镇98个行政村为重点。年度实施项目从项目库中筛选,并对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建立了县级专项扶贫项目库,2016年切块资金项目安排与宣威市发改局 宣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编制的《宣威市十三五”扶贫攻坚规划》相衔接。
(四)整村推进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宣威市2016年共实施了19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整村推进其中覆盖贫困村34个,涉及乡镇23个,直接受益群众100,196人,其中贫困人口13,424人。2016年整村推进共投入5,16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0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42.5万元,其他资金224.89万元。已完成产业发展投入871.20万元,基础设施投入3,747.04万元,社会事业投入242.50万元,生态环境建设投入306.65万元。
(1)抽查热水镇的3个村委会:格依、响宗、岱海的资金共计490.50万元(其中: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8个自然村资金270万元、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一个自然村资金40.50万元、出列贫困村债券资金建设项目2个行政村资金180万元)。
本次审计实地检查了2016年度格依、响宗、岱海贫困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岱海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格依、响宗出列贫困村债券资金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计划投资545万元;截至本次审计2017年4月10日止,4个项目已完工,岱海贫困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岱海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的2个项目还未启动,资金共计130.50万元,尚存于热水镇财政所账户未支出(其中: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90万元、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40.50万元),原因是项目实施地岱海村在建设的沾会线交叉地影响项目实施。
(2)抽查务德镇务德、宏爱、茨戛3个村委会共计项目资金472.5 万元(其中:2个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180万元、6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112.5万元、2个出列贫困村债券资金建设项目资金180万元);
本次审计实地检查了2016年度务德镇务德、宏爱2个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6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宏爱、茨戛2个出列贫困村债券资金建设项目等10个项目,计划投资525万元,已到位资金472.50万元;截至本次审计2017年4月18日止,7个项目已完工,3个项目未完工(务德村委会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岔路村委会余家半坡和茨嘎村委会松树梁子2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合计资金84.50万元),共计支付270.22万元,结余资金202.28万元,尚存于务德镇财政所账户未支出(其中: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 42.5万元,出列贫困村债券资金项目69.8万元,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89.98万元)。原因是3个项目未按建设项目批复2016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资金未拨付;其余虽已完工,但尚未验收,待验收后再拨付资金。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宣威市扶贫办较好的完成了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任务,部门业务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基本到位、部门“放管服”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宣威市的整村推进的项目基本完成。2016年宣威市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各项工作,经宣威市级初验、曲靖考核验收,全市计划脱贫的6,847户1.99万贫困人口,出列的2个贫困乡、20个贫困村已全部按照标准实现脱贫出列目标,完成年度减贫任务。但也存在有的乡(镇)的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尚未启动实施、部分项目未按批复要求在2016年12月底以前完成建设任务,以及市扶贫办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2016年项目经费中支出的“三公”经费比上年度增长217.87%,未实现“零增长”的要求。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2016年市扶贫办到户贷款代理手续费及数据录入补助资金长期挂“其他应付款”637,347.43元。
1. 市扶贫办2016年账户反映,上年转入农行扶贫到户贷款代理手续费列入“其他应付款”挂账628,347.43 元。 2.市扶贫办2016年账户反映,上年转入数据录入补助资金列入“其他应付款”挂账9,000.00元。
(二)整村推进项目存在的问题。
(1)审计抽查2016年实施项目,截至本次审计2017年4月18日止,热水镇岱海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的2个项目还未启动,资金共计130.5万元,尚存于热水镇财政所账户未支出(其中: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90万元、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40.5万元),原因是项目实施地岱海村在建设的沾会线交叉地影响项目实施。
(2)审计抽查2016年实施项目,截至本次审计2017年4月18日止,务德镇务德村委会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岔路村委会余家半坡和茨嘎村委会松树梁子2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的3个项目未完工,合计资金84.5万元,镇财政所扶贫专户结余资金202.28万元未支出(其中: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 42.5万元,出列贫困村债券资金项目69.8万元,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89.98万元)。项目未按建设项目批复要求在2016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资金未拨付。
对上述问题,宣威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四、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一)2016年市扶贫办到户贷款代理手续费及数据录入补助资金长期挂“其他应付款”637,347.43元。
被审计单位已经按照要求应作“其他收入”核算同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二)整村推进项目存在的问题。
抽查的热水、务德两个镇未启动实施及未完成的扶贫项目,已经实施完毕,项目经过宣威市级验收。
审计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已经采纳。
宣威市2016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宣威市审计局对宣威市2016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宣威市畜牧局提供的资料反映:
宣威市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奖励工作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292个村民委员会254634户牧户中实施,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下达宣威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43.07万元,其中:草原禁牧面积补助198.52万元;草畜平衡面积补助444.55万元;补助奖励标准:草原禁牧标准7.5元/亩,草畜平衡标准2.5元/亩。实施草原奖补面积204.29万亩,其中:草原禁牧面积26.4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177.82万亩。
宣威市财政局和畜牧局联合发文《宣威市财政局 宣威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宣财农〔2016〕96号),对草原生态奖励补助资金的补贴对象、标准、资金的核定及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等提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于2016年 10月组织相关人员对26个乡(镇、街道)的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26个乡(镇、街道)均按《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二、资金收支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6〕146号)下达宣威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43.07万元,宣威市财政局于2016年10月18日全额拨付宣威市农村信用社,由农村信用社按照经乡镇、畜牧局和财政局核实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的“发放清册”,通过“一折通”方式,把资金直接兑付到26个乡(镇、街道)292个村民委员会254634户牧户手中。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宣威市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项目所提供资料基本反映了资金的收支情况,未发现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现象。但由于审计时间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涉及农户多,草原面积广,导致审计对草原奖补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难以核实。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宣威市畜牧兽医局对项目实施乡镇的草原奖补面积做进一步核实,落实草原保护各项制度,充分发挥资金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议市财政局督促市农村信用社对未打卡的资金及时进行打卡,确保资金安全。
对本次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宣威市畜牧兽医局已采纳落实。
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8月30日,对住建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依法进行了送达审计,同时抽查了所属市政工程队,绿化队二级预算拨款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污水处理厂、城投公司的项目资金,延伸抽审质量检测中心2015年的相关收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预算的编制、批复和调整情况
宣威市财政局 宣财建(2016)01号批复下达住建局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5,224,764.88元(其中:公用经费1,015,346.16元)、一般项目支出(城市五化工程建设)10,000,0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支出12,790,000.00元(市政维护费8,700,000.00元、绿化管护费及建设费3,340,000.00元、东山公园护林防火经费400,000.00元、西山森林公园维护费及建设费200,000.00元、宛水公园维护及建设费150,000.00元)、110千伏电网改造资金15,000,000.00元、年内追加预算支出3,200,000.00元(发债工作经费2,000,000.00元、传统村落省级补助200,000.00元、历史工程欠款1,000,000.00元),2016年预算支出合56,214,764.88元。
(二)预算资金的收入、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
宣威市财政局按预算将资金拨市住建局机关,然后根据资金性质用途拨付所属部门站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55,375,005.11元(基本支出拨款21,385,005.11元,项目资金收入33,990,000.00元),其他收入519,518.00元,经费支出64,583,707.20元(基本支出21,175,309.20元,项目支出43,408,398.00元),财政拨款当年结转结余-9,208,702.09元、累计结转结余2,091,297.91元,其他资金当年结转结余-642,766.39元、累计结转结余2,151,373.74元。
(三)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2016年住建局项目资金收入3,399.00万元,局机关项目资金支出11,918,398.00元, 拨出项目资金3,149.00万元(其中拨出当年项目资金3,119.00万元),具体拨市政工程队2,640.00万元(110千伏电网改造1,500.00万元,市政工程维护费870.00万元,五化资金130.00万元,债劵五化资金140.00万元),拨绿化队434.00万元(绿化管护费334.00万元,债劵五化资金50.00万元,五化资金洒水车50.00万元),拨东山公园维护费40.00万元,拨西山公园维护费20.00万元,拨宛水公园维护费15.00万元。年末项目资金累计结转余额1,881,602.00元。
(四)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宣威市住建局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后按一定比例返还单位使用,2016年由银行代收,共收缴非税收入2,217,504.78元,其中:房地产监理所收缴房地产登记费886,552.00元,市政工程队收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264,853.38元,房地产管理所收缴市直管公房和廉租房租金124,477.40元,人防办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936,622.00元、罚没收入5,000.00元。
(五)项目存量资金情况
2016年末住建局项目资金结转余额1,881,602.00元,至审计时余1,815,402.00元,已经市财务检查组处理收缴;市政工程队项目资金结转余额14,205,511.94元(城双路改造资金559,048.00元)、绿化队项目资金结转余额1,198,989.26元,均属尚未完工项目。
(六)“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住建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业务接待费170,900.00元,比2015年的157,688.00元增加13,212.00元,增8.38%;车辆运行维护费429,313.94元,扣除2015年的176,000.00元,2016年实际车辆运行维护费253,313.94元,比2015年的349,122.15元,减少95,888.21元,减27.44%;会议费15,978.00元、培训费16,928.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宣威市住建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规则等财经法规的规定,收支基本真实,所提供的会计核算资料及有关文件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当年收支情况,项目资金按预算执行,但存在应纠正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违规处置国有资产174,270.00元,2012年市住建局暂借下属东山公园174,270.00元支付大门旁临时房屋拆出费用,双方挂往来账,因无力偿还,2016年经请示住建局,局领导同意从住建局经费中列支,局机关已核销往来,东山公园(2017年已划归文体局管理)至今仍挂往来账。宣威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被审单位进行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宣威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174,270.00元,已按规定进行处理;采纳了审计建议。
海岱镇2016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宣威市审计局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宣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29日对宣威市海岱镇2016年精准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法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岱镇是宣威市12个精准脱贫乡镇之一,2016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2,885户8,208人,全镇有1个贫困村于2016年已出列,2016年脱贫135户445人,脱贫率5.4%,2017年计划脱贫212户632人。
二、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组采取审查会计账簿和实地查看箐头村的村内道路建设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等方式进行检查。
(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8月20日止,各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如下:
1、革命老区开发建设项目:
已到位资金(宣威市财政局拨入)9万元,占建设投资总额10万元的90%,已使用资金9万元(2016年9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其中:硬化村内户外道路4条共计长730米1,095平方米、硬化场地400平方米厚0.2米、砌挡墙133.5立方米。宣威市财政局预留10%的报账回补资金1万元。
2、箐头村委会箐头自然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
已到位资金(宣威市财政局拨入)27万元,占建设投资总额30万元的90%,已使用资金27万元(2016年27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其中:硬化村间主干道道路2条共计1,300米3,900平方米。宣威市财政局预留10%的报账回补资金3万元。
3、债券资金建设项目:
已到位资金(宣威市财政局拨入)90万元,占建设投资总额100万元的90%,已使用资金90万元(2016年26.9万元,2017年1-6月63.1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其中:产业扶贫养殖项目补助财政资金19.6万元、5个村民小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项目总长8847米总投资80.4万元。宣威市财政局预留10%的报账回补资金10万元。
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已到位资金(宣威市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拨入)2,237万元,占规划项目总投资财政补助资金3,178.50万元的70.38%。已使用资金1,702.7269万元(其中:2016年787万元,2017年1-8月915.7269万元),占到位资金2,237万元的76.12 %,未使用资金534.2731万元,占到位资金的23.88 %。已使用资金1,702.7269万元,包括:拨付建档立卡贫困户208户补助资金832万元(每户4万元,集中安置89户356万元、零散安置119户476万元),拨付建房户贷款 97户 529.5万元,预付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款341.2269万元。
海岱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有3个集中安置点(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89户、随迁户19户),分别在月亮田村委会屯上、营头安置点,鲁河村委会旧屋安置点;3个集中安置点房屋已完工,基础设施进入收尾阶段,营头安置点已全部入住,屯上安置点未分配钥匙未入住,鲁河村委会的旧屋安置点已经分配了钥匙未入住。零散安置户119户407人,现已全部入住。
5、挂钩帮扶资金(昆钢控股公司)项目:
已到位对口扶贫项目资金185.5005万元(项目总投资367. 5005万元)。已使用资金185.5005万元(2016年支185.5005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其中:腊谷道路硬化工程支89万元、月亮田道路硬化工程支76万元,腊谷和月亮田种植油牡丹、无仔刺梨支20.5005万元)。2017年8月14日项目经市级验收组验收,完成工程的100%。
6、曲靖市级扶贫资金:
已到位资金5万元,已使用资金5万元(2017年6月支5万)、占到位资金的100%;支付德来大桥小组道路硬化工程款,已经完成工程的100%。2017年6月5日经海岱镇验收组验收,完成工程的100%。
7、小额信贷到户贷款项目
2016年海岱镇扶贫贷款发放计划500万元,实际发放贷款40户、户均5万元计200万元,完成发放计划500万元的40%(其中:第一批扶贫贷款发放计划100万元,实际发放贷款13户、户均5万元计65万元,第二批扶贫贷款发放计划400万元,实际发放贷款27户、户均5万元计135万元)。
三、审计评价
检查结果表明:海岱镇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核算除易地扶贫项目资金“由按户补助调整为按人补助”尚未整改完毕外,其余项目资金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改变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的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
海岱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由按户补助调整为按人补助”尚未整改完毕。
2016年海岱镇人民政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按《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宣政办发[2016]132号文)的规定,按照“户补资金”政策执行,海岱镇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资金3,178.50万元、海岱镇财政所收到项目资金2,237.00万元、支出资金1,702.7269万元、结存资金534.2731万元。
因新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已经支付的集中安置户基础设施费341.2269万元及建档立卡贫困分散安置户的“户补资金”476万元如何处理,目前结存的资金534.2731万元无法使用,按原“户补资金”政策欠拨的资金也无法支付,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未按期完成。
针对上述问题,宣威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海岱镇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结余资金尽快拨付、发挥资金效益。
五、整改情况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结存的资金534.2731万元无法使用,按原“户补资金”政策欠拨的资金也无法支付,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未按期完成”的问题,海岱镇人民政府将按宣威市的整体部署与宣威市扶贫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新老政策的算账,待上级资金到位,按审批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及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收尾工作。
中国烟草云南宣威大型引水济榕工程政府配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宣威市审计局对中国烟草云南宣威大型引水济榕工程(以下简称“宣威大型引水济榕工程”)政府配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宣威市大型引水济榕工程位于宣威市热水镇、落水镇。整个工程总占地面积为永久占地520.45亩,临时占地381.77亩。工程批准概算总投资19176.1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解决移民及环境投资6485.50万元(水电移民征地补偿费6207.3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230.1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48.08万元),占概算投资33.82%。
(二)项目配套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项目配套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宣威市大型引水济榕工程配套资金到位13,663,062.47元(地方财政资金10,000,000.00元、部门自筹3,562,971.44元、利息100091.03元);支出13,661,770.64元,结余1,291.83元。
(三)工程项目完成投资进展情况
截止2017年7月17日止宣威市大型引水济榕工程总投资169,520,202.27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46,558,109.97元(2015年经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烟草云南宣威大型饮水济榕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昆禹泰宣〔2015〕01号)审定。待摊投资22,962,092.30元。截至审计日已付工程及待摊费用152,951,877.47元(烟草补贴资金占91.1%,地方配套补贴占8.9%),尚欠工程款16,568,324.80元。
二、审计评价
中国烟草云南宣威大型引水济榕工程项目实施中成立了“中国烟草大型引水济榕工程建设管理局”,建立了法人负责制。在管理局下设建管科、办公室、财务科,人员均由宣威烟草分公司、宣威市水务局系统内调配统一对工程开展实施协调管理。烟草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的工程及收支已经昆明禹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云南天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评价。本次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管理使用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规问题,但存在部分工程涉地区域临时占地补贴未及时拨付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热水镇人民政府2011年至2017年应拨付未拨付临时占地补偿款1,594,650.50元
(二)热水镇人民政府虚列引水济榕工程配套资金工作经费250,000.00元。
(三)落水镇三道村委会虚列支出形成账外资金119,520.00元。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宣威市审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宣威市落水镇人民政府依法依纪进行了处理。
四、整改情况
(一)热水镇人民政府2011年至2017年应拨付未拨付临时占地补偿款1,594,650.50元。因现有资金与实际需要兑付的补偿款相差较大,暂时无法兑付。
(二)热水镇人民政府虚列引水济榕工程配套资金工作经费250,000.00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三)落水镇三道村委会虚列支出形成账外资金119,520.00元。该资金已上缴财政。落水镇党委、政府对三名当事人分别给予一人党内警告处分和二人问责通报。
宣威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情况 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2号)和《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促进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的实施意见》(云审发〔2015〕97号)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及曲靖市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审计重点涉及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局、财政局等3个政府部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100号)和《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宣政发[2016]245号)文件精神,经多部门通力合作,宣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整合工作按上级规定时限于2016年12月31日完成。原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连人带编一并倂入市医保中心。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业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整合政策落实情况
(一)统一覆盖范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截至2016年8月31日,宣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未合并,宣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执行的是《宣威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转发曲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宣劳社发﹝2008﹞7号),宣威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执行的《宣威市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宣政办发﹝2016﹞6号)。整合后基本覆盖了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了便民参保服务。
(二)统一筹资政策制定及落实情况
截至2016年8月31日,宣威市没有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未合并,筹资还是各自分开的。参合农民人均缴费1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420元。参保居民人均缴费1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420元。按照最新规定,2017年个人筹资标准为150元,各级财政保障420元,合计每人达到570元。
(三)统一保障待遇政策制定及实施情况
截至2016年8月31日,宣威市没有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未合并,医疗待遇还是各自分开不同的报销标准。新农合门诊见面每年最高限额300元,住院封顶限额15万元,省、地、县、乡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为50%、60%、70%、80%。城镇居民按曲靖市规定年度累计补偿最高限额20万元,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单位卫生院90%。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高于现有水平,比2016年提高60元(个人30元,财政30元),按国家、省、曲靖市规定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统筹后逐步缩小了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完善了门诊统筹并实行统一的门诊政策待遇。
(四)医保目录的调整制定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执行的是《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2017年开始执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统一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72号)文件,信息系统已更新。
(五)统一定点管理办法的制定落实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宣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未合并,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是各自分开的,但是对定点医疗机构,都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定点管理政策。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后已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定点范围,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定点管理政策。
(六)统一基金管理办法的制定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宣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未合并,但是居民医保基金和农合基金基本都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并及时足额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制度整合期间,能严格医保基金管理,未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和挤占挪用问题。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当期不存在缺口,相互之间不存在调剂使用情况。
(七)统一统筹层次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宣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未合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曲靖)市级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宣威)县级统筹,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曲靖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后有关分级诊疗制度及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决算服务等按照曲靖市相应就医管理办法执行。
三、整合后的情况
到2017年,宣威市城乡居民总人口数有1288609人(除城镇职工参保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后,经对参保信息的清理确认,宣威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1230568人,参保率为95.50%。个人缴费收入 18459万元,各级政府应补助51684万元,合计70143万元 。到2017年3月10日,经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便民服务点有33个。
根据《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曲人社﹝2016﹞230号)文件精神,宣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后,执行管理职能、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付费方式的九统一模式。
宣威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宣威市审计局对宣威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市工信局“墙改办”单独设账的新型墙材基金征收、管理情况,同时延伸抽查了市工信局下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宣威市轻工劳动服务中心。 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2016年预决算情况:宣威市财政局下达市工信局预算总额为1,167.78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657.32 万元,追加预算510.46 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43.47 %。当年预算向社会公开 1 个。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2,05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18.92 万元(基本支出拨款1,379.74万元,项目支出拨款639.18万元),上级拨款3 万元、 其他收入35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 98.15%;部门总支出2,10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02万元、项目支出717.57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61.53万元,增长 8.3 %。年初结转和结余84.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66万元。
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6年度账面反映,总收入为2,056.9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18.92 万元, 其他收入 38万元;总支出2,103.59万元,其中:经费支出2,103.59万元(基本支出1,386.02万元,项目支出717.57万元) 2016年收支结余-46.67万元,上年结余84.3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7.66 万元(基本支出结转2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2.66万元),其他应付款387.98 万元,资产基金982.59万元;银行存款311.2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5万元,其他应收款89.39万元,固定资产982.59万元。
2、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
⑴ “三公”经费、会议费方面。宣威市工信局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55.65万元,比2015年度的58.60万元下降5%;会议费支出2.53万元,比2015年度的6.23万元下降59%。
(2)培训费、考察费、差旅费方面。宣威市工信局2016年培训费、考察费共支出2.96万元,比2015年度7.37万元下降59%;差旅费支出7.94万元,比2015年度的6.49万元,增长22%。
3、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情况
自《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以来,宣威市工信局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要求,对“三公”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的管理使用与控制制度进行了完善和加强。但存在公务接待费缺少接待清单、大部分无银行刷卡单以及现金支付等情况,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接待费管理。
4、存量资金情况
截止2016年末财政专项资金结余3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5.6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万元,由于拨款较晚待下一年度支付。
5、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情况
宣威市墙材革新和禁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宣威市“墙改办”)设在宣威市工信局,根据文件规定,宣威市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必须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自2013年3月1日起至2017年4月1日止,由市“墙改办”负责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未按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及使用比例达不到规定的预缴押金不予清退,并作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缴入国库。宣威市“墙改办”2016年末账面反映,2016年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493,010元,已全部上缴国库493,010元;“其他应付款---新型墙体材料专项押金”挂账 2,228,385.60元。截止2017年8月31日止,银行存款1,951,292.33元,应缴财政款-利息收入56016.43元,其他应付款-预收新型墙体材料押金涉及178户1,895,275.90元,其中: 2013年 53户260,608.70元;2014年51户806,859.20元;2015年25户267,628元,2016年45户477,350元, 2017年 4户82,830元。
6. 部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1) 利息情况:上年结余0元,当年缴财政款-利息收入14,361.9元,年末无余额。
(2)国有资产出租情况:市工信局国有资产出租由工信局下属自收自支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宣威市轻工劳动服务中心与承租户签订,并由其代收,2016年度取得租金收入549,000元划入工信局财务,缴纳税费后已全额上缴市财政,其余151,000元由市工信局直接收取,已缴入市财政。
(3)盐务罚没收入103,460.51元,当年缴财政罚没收入103,460.51元,年末无余额。
(4)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016年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493,010元,已全部上缴国库493,010元;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累计利息收入52,112.81元,2016年末挂“应缴财政款-利息收入”未缴财政。
7、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2017年审计时止,宣审报(2014)46号审计报告反映“暂存款”挂账28,578,910.65元,已超过两年资金尚有1,215,463.26元,未整改完毕,其中:2012年以前企业改革改制经费551,928.15元,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资金639,178.3元;2013年国电拨电煤协调经费24,356.81元。
8、边审边整改情况
市工信局在审计期间于2017年11月10日已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累计利息收入52,112.81元,缴入市财政。
二、审计评价
市工信局2016年部门年初预算的编制及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要求,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完整、合规,财政财务收支能反映部门核算的基本情况。但在资金分配及使用上还存在一些需加以纠正及完善的方面,例如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现金发放考核奖和遗属补助等代领情况,以及公务接待费未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等必须纠正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应缴未缴净结余资金437,669.81元。
(二)应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11,565 元。
(三)应缴未缴税费504,066.45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宣威市审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对应缴未缴税费移送税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四、整改情况
(一)应缴未缴净结余资金437669.81元,于2017年11月17日已上缴市财政;(二)应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11565元,于2017年12月25日清理上缴市财政195870元,余15695元未缴正在清理核实当中;(三)应缴未缴税费504066.45元已上缴。
五、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
(一)严格规范奖金、津补贴发放。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对应拨付的资金应及时拨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针对墙改办预收新型墙体材料押金挂账金额较大的实际,建议尽快抽调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落实,该退的退,该转入基金的及时转入,不得长期挂账。
(三)加强单位往来款项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四)应当严格按《关于预算单位库存现金(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的通知》(宣财库〔2013〕6 号)以及《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宣财库〔2013〕7 号)的规定管理使用现金以及公务卡结算。
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宣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4月20日至7月30对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情况依法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部门预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30,454,318.92元,决算30,454,318.92元,上年结余结转财政拨款2,728,117.13元(基本建设支出结转147,513.62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580,603.51元),本年收入合计33,182,436.05元(上年结余结2,728,117.13元,财政拨款收入30,454,318.92元,其他收入59,171.50元)。
本年支出合计28,464,474.67元,其中:基本支出24033797.71元(人员经费支出22552626.52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81171.19元),项目支出4430676.96元
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增加286万元,增长11.17%;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4717961.38元(日常公用经费结余866394.83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851566.55元)。
2、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
⑴“三公”经费、会议费方面:宣威市市场监管局2016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157367.10元,比2015减少 122447.40 43.76元,下降43.76%,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462944.11元,比2015年减少129705.56元,下降21.86%;会议费支出88070.00元,比2015年度减少25985 万元,下降 22.78 %。
⑵培训费、考察费、差旅费方面:宣威市市场监管局2016年培训费、考察费共支出113484.00元,比2015年度减少11596元,下降9.27 %;差旅费支出268408.17元,比2015年度增加83049.95元,增长44.81%。
(3)楼堂馆所建设方面: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未新建或改建楼堂馆所,未发生支出。
(4)正版软件管理使用方面: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未发生软件采购情况,其使用的人事、党务、纪检监察、财务及涉密机要等岗位已实现正版化(操作软件、办公软件),财务记账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均采用国产软件。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5)评比达标表彰情况:2012年9月申报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6年再次申报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表彰。
3、奖金津补贴支出情况
2016年,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核各项工作责任制兑现奖共106.60万元,比2015年104.60万元多增2万元。
4、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情况
自《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出台以来,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要求,修订或建立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会议(培训)管理规定、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或规定),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与控制制度进行加强与完善。
5、部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1)罚没情况:上年结余50000.00元,当年缴财政款-罚没收入4359575.16元,年末无余额。
(2)资产处置情况: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未发生资产处置情况。
6、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6年初余额4,634.19万元,年末余额4,773.87万元,新增139.68万元。
7、往来款项情况
2016年末总账反映:其他应收账款余额29116.25元,其他应付账款余额1962376.43元;
8、部门银行账户备案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3个银行账户(特设专户、基本户、工会户),分别在宣威市工商支行和宣威市建设支行开户,设账户已向财政部门备案。
9、债务担保情况
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截止2016年底不存在对外债务担保情况。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该单位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资金支出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但也还存在着存量资金盘活、年末资金结转结余、列支相关费用、公用经费报销管理不够规范、科目核算使用不当及公务接待费未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等必须纠正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未盘活存量资金386719.26元
(二)行业协会未与主管部门脱钩
根据宣威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反映:2016年,宣威市市场监管局与宣威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宣威市企业信用协会、宣威市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未完全脱钩、人员和资产未完全分离。
宣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四)、整改情况
对以上问题,市场监管局已将存量资金386719.26元缴入市级国库。
宣威市企业信用协会、宣威市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均已按相关规定于2017年底完善相关报批手续,进行了注销审批。并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算。
宣威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报批手续,正在整改过程中,预计2018年3月全部彻底脱钩。
五、审计建议
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四条,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已采纳。
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项目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宣威市审计局对宣威市各部门、单位2017年完成的7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75个项目被审计单位报审造价57939.73万元,审计审减造价3007.31万元,审定造价54932.42万元。被审计单位已经按照审定造价结算,审计报告所提审计建议已经采纳。
附:宣威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情况表_@sn@(1).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