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医疗保障局致广大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作者: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9-04-28 17:13:43 点击率:100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医保基金(含医保卡上的个人帐户)是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关系着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欺诈骗保行为既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也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防范和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为此,我们归纳了以下较为典型的骗保行为,呼吁协议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人树立医保法律意识,了解相关常识,自觉自律,共同监督,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行为。
一、协议零售药店骗保行为有哪些?
1. 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兑换现金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如空刷卡或刷卡后现金退付药品回购。
2. 将医保目录范围之外的项目按照目录内项目申报医保结算的行为,如串换药品,物品等。
3. 为非协议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提供费用结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的行为。
二、协议医疗机构骗保行为有哪些?
1. 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返还现金等名目诱导参保人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 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
3. 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 协助参保人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5. 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6. 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的行为。
7. 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的行为。
8. 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的行为。
三、参保人骗保行为有哪些?
1. 出借本人医保卡给他人用于住院、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等费用报销。
2. 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
3. 虚构病情过量开药、倒卖药品、替他人开药。
4. 伪造或虚开医疗票据及相关凭证报销费用。
5. 与医保协议医药机构串通、串换、多记、虚记医保项目费用、空刷医保卡等.
四、怎么举报?
拨打(0874)-6189601电话举报。
所有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一经查实,给予相应的奖励。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