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宣威市办理曲督转第33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31 17:07:01 点击率:69
根据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东山镇朱湾村私挖滥采造成生态破坏怀疑政府瞒报以及电视台2KM范围内挖采破坏生态有关问题转办单(曲督转第33号)的办理工作要求,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宣威市办理曲督转第33号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办理曲督转第33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16〕102号)。现将工作方案通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东山镇朱湾村采石场开采面积、东山镇对开采行为采取的措施、电视台接收站周围2KM范围内山体挖采情况等,核实清楚举报内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调查时间
调查时点:2016年7月28日至31日;时期资料:2015—2016年度。
三、调查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由市国土局牵头,市林业局、环保局等部门抽调人员,对东山镇朱湾村石场开采面积和电视台接收站周围山体挖采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由市监察局对举报“官商勾结、隐报瞒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二)严格信息公开。案件办结后,及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安监局、信访局、宛水街道办事处、双龙街道办事处、东山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威市办理曲督转第33号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清楚群众举报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