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项工程” 破解发展难题
作者:沾益县 发布时间:2011-09-09 10:34:24 点击率:30
实施“三项工程” 破解发展难题
——沾益县扎实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沾益县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要求,以“三创三争”为目标,积极实施“三项工程”,用发展的方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实惠和好处。
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县”目标,开展信访排查、矛盾纠纷处理等一系列活动,为群众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一是完善大调解的“对接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推进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为契机,构建“三调对接”、“四级联动”大调解格局,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理顺群众情绪。通过落实“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措施,矛盾纠纷调处率达98%。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等制度,成立解决信访问题联合工作组,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13件,办理3116件,办结率99%。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0年,投资6789万元改造农村电网,户表改造率达95%以上。投入5.3亿元,完成 “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小康示范村等13个省级重点村、66个省级扶贫整村推进重点村建设,累计解决温饱1.1万人,巩固温饱2.3万人。投资3.27亿元,硬化通村公路481.5公里,建成县城二级客运站1个、乡(镇)农村客运站7个、行政村候车亭121个,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全面化解“普九”债务8132万元,投入“两免一补”资金1.51亿元,投入8343万元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8.59万平方米、新建校舍10.31万平方米,“两基”工作通过国家验收。投资4662万元,完成县医院住院楼建设,改(扩)建8个乡(镇)卫生院,完成122个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投资386万元,新建5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全面完成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投资180余万元,新(改)建6个乡(镇)基层综合文化站、122个村级文化活动室、25个农家书屋和9个基层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完成275个自然村的“村村通”直播卫星覆盖工程,新增受益人口4.28万人。
实施“富民强县”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坚持用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实际行动来让群众得实惠,千方百计促进沾益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县财政局改革征缴税模式,提高税收征缴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沾益的经济发展增收节支。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96.4亿元,同比增长13%;财政总收入实现10.44亿元,同比增长11.1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5.43亿元,同比增长15.05%;固定资产投资84亿元,同比增长20%;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813元,同比增长1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03元,同比增长13%;签订国内合作项目协议41项,实际利用县外国内资金29亿元。通过加快发展,沾益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解决群众需求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实施“珠源先锋”工程,实现、维护和发展好群众利益。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把加快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群众的利益,让群众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感受党的关怀和温暖。一是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县工商局在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和“一会两站”建设等业务工作上出实招、办实事,2010年以来,全县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60余件,受理处理消费者申投诉90余件,打掉传销团伙6个,驱散传销分子300余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优化环境服务群众。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审批和服务事项191项,县乡村三级共办理服务事项36268项,办结率99%,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县地税局将“一窗式”服务理念应用于各类涉税事务,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户式查询、一条龙服务”的服务方式,切实解决了纳税人“找多头、多头找”的问题,积极推广网络申报、电话申报、储蓄扣税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让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申报和缴纳税费。三是扎实开展“帮扶”活动。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带头帮扶,让群众得实惠。领导干部带头“认穷亲”、“结穷亲”、“帮穷亲”,经常登门看望,关键时刻送去帮扶金,积极协调解决家庭难题;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县委、政府安排八个慰问团,分别对县属企业的特困职工、农村特困户等人群进行慰问帮扶,送出慰问金44.08万元,让慰问对象深深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四是办一批惠民实事。2010年,建设廉租住房9.1万平方米,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81.99万元。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400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400万元,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