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强化督查严管野外用火
作者:沾益县 发布时间:2013-04-18 09:14:17 点击率:61
针对持续干旱、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的实际,沾益县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沾益县委、县政府从抓基层应急反应和综合扑救能力入手,由县政府领导率督查组,对8个乡(镇)政府和其所属一个重点林区村委会落实扑火队伍、队伍组织管理、通信联络、配备扑火物资机具等进行了突击集中应急检验,并随机进山入林抽查护林员巡查管控火源情况。县政府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以及其他县领导随身携带版图化、网格化管理护林员信息名单,在检查指导其他工作时,深入林区对照检查护林员入山巡护、查控火源工作。县林业局班子成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挂钩联系乡(镇)就违规农事用火、护林员管辖区域火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护林员巡山护林日记入山人员签名按印、管护片区人畜活动等情况。各乡(镇)政府成立由乡武装部、纪委、林业站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专门负责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交叉突击检查,着重对早(6点至10点)晚(17点至21点)违规野外用火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如检查到烧火土、烧地埂、烧废地膜等情况的,所在地乡(镇)林业站责令片区护林员对违规用火者进行罚款,每烧一堆火土由护林员负责收缴罚款200元,并惩扣该片区护林员、林管员绩效工资300元---400元,并由乡(镇)政府追究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的监管责任。通过县政府领导、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督查组交叉督查检查和相互监督检查,基层森林防火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抓牢人员和火源管理,严管入山人员,严管野外火源,把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