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中心用“四清”方式解决“四难”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9 16:42:39 点击率:37
一是咨询事项一次说清。耐心倾听、亲切发问,弄清群众所涉事项,一次性为来访群众说清解决其问题的最佳方法。二是工作程序一次讲清。向来访群众一次性讲清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的证件、材料和工作程序,承诺不让群众为同一事项多次往返。三是所需文书一次给清。向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时,将申请表、审批表等文书一次性提供给来访群众,若不符合援助条件解释到位。四是能办事项一次办清。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并将承办人联系方式告知受援人;资料不全的,告知来访群众及时补齐。1—4月,共接待来电来访人数15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