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补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4 21:27:50 点击率:40
近日,县城管局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补充改造及修复工程进行验收。
县城管局于2013年9月23日与广东省佛山市永建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富宁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及亮丽工程维护承包管理合同》,由于公司在履行合同时存在瑕疵,即所改造的路灯盏数和瓦数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为使城区节能改造路灯尽快正式投入运行使用,更好地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城市亮化效果,经协商,由永建公司通过补充改造弥补履行合同瑕疵。经验收,永建公司重新安装了国道323线煤场至警务站照明路灯9盏,城北农贸市场转盘照明灯4盏,百越公园3根高杆灯12盏,富州广场高杆灯8根32盏,景观灯10根。修复了迎宾路八角灯109盏。通过实地查看、开灯运行,所安装的路灯及修复的景观灯均符合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补充改造验收。
下一步,县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公司方做好城区路灯的后期管理和维护,确保城区夜间亮化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