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四化”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大督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9 17:19:48 点击率:67
从7月16日开始,富宁县采取“四化”措施,对各党(工)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督查力量“组织化”。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县委组织部、县委“云岭办”、普阳管委会、人社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2个督查工作组,明确督查内容、工作时限和要求,确保督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人。
督查形式“灵活化”。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专题听取各党(工)委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工作台账和有关档案资料,实地走访部分党组织书记、党员代表,广泛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确保了解到的第一手资料真实、可靠。
督查内容“全面化”。以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工作为督查重点,兼顾村(社区)“两委”厨房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农村党员创业贷款、基层党组织致富型联合体试点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等14大项工作进行督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督查结果“责任化”。健全各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党(工)委书记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整改方案,明确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工作时限,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