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再次提高村(社区)干部补贴
作者:黄琳琨 发布时间:2012-04-20 15:44:46 点击率:99
今年以来,富宁县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补贴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关心爱护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干部,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村(社区)干部享受岗位补贴和生活补贴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层层把关,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做到符合补贴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一个不进。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再次提高村干部岗位补贴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提高补贴标准后,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每月增至800元;单任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月增至750元;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文书和临国境线村武装干事每月增至700元。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每月增至1700元;社区党总支书记和居委会主任每月增至1640元;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和文书每月增至1610元;社区委员每月增至1600元。村干部岗位补贴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提高的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及时兑现补贴资金,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村(社区)干部补贴足额兑现率和知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