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林业局五项措施强化监管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作者:欧阳本祝、陈翠玲 发布时间:2013-05-23 08:45:20 点击率:29
隐患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源头,监管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富宁县林业局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实现林业系统“零事故”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十查十看“工作,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净化了全县林业建设和发展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预防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对象、重点和内容,按照职能分工要求,由分管林政工作的领导带队负责县境内木材生产经营加工企业、林木采伐伐区的安全督查检查,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带队负责县属各单位、乡林业站的安全督查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是强化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逐级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提高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对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实现有效监管;实行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局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小组,围绕安全生产“十查十看”内容,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实施“四个一律”,即对单位生产工作存在隐患问题的,一律责令整改;对林业建设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整改,并按要求悬挂安全标语、警示牌等;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一律责令整改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林区存在火灾隐患的,一律责令整改清除隐患。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以来,共发放整改通知书11份,督促整改11处。
四是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实施安全文化进林区、进经营户、进家庭活动,通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规范单位管理,对森林消防安全、公务车辆使用、木材采伐和加工、木材堆放场所等进行综合治理整顿,严格落实安全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是强化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林区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工作,适时组织专业扑火队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遇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维护林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