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环保局强化五项制度 加大重点污染源监察力度
作者:杨英婵 发布时间:2013-05-23 09:00:03 点击率:30
县环境监察大队着力实施五项举措,加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力度,提高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遏制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发生。
一是强化企业法人直接责任制,明确企业法人代表为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首要责任人,企业排污情况,纳入企业法人年度业绩目标考核。
二是强化环境监察定期制,规定每月至少对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三次,每季度进行全面性检查不少于三次。
三是强化环境违法严肃查处制,对于环境监察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本着从严从快的原则,坚决处理到位。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制,定期公布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的企业名单,对于恶意排污或者多次违法排污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多次出现违法排污行为、群众多次重复举报的重点企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并报当地政府给予关停(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