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被列为全省推进“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县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24 11:06:37 点击率:101
近日,富宁县被云南省金融办、中共云南省委农办、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云南保监局列为全省推进“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县(市)的6个县(市)之一。试点工作从2012年启动实施,2015年实现全面突破。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服务是党和政府联系“三农”的重要纽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突破口。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推进“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大力推动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是“十二五”时期富宁县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任务。开展“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对富宁县“金融建设年”、加快富宁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富宁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试点工作以满足“三农”的有效金融需求为目的,以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三权”抵押贷款试点为突破口,带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承包地上设施和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等产权抵质押融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以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为重点,创新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以推动农村资产和权益流转为纽带,创新市场服务体系;以农村金融政策创新、建立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和支付结算体系为保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配套支撑体系,形成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三农”金融服务制度,推进“三农”金融服务从解决金融“缺失”向解决金融“薄弱”转变,建立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试点内容包含以下12个方面:(一)探索加快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推进机制;(二)探索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模式;(三)探索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四)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房所有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办法;(五)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经依法流转取得的农民集体所有制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六)探索解决“三农”金融服务的抵押担保问题;(七)探索“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财政+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六位一体的支农信贷服务模式。(八)探索建立特色农业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九)探索加快“三农”保险金融服务发展的模式;(十)探索完善保险服务农村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工作机制;(十一)探索涉农保险与信贷的银保合作新模式;(十二)探索拓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