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工委强化“四种意识”打造机关党建工作品牌
作者:王淑娟 发布时间:2013-03-07 15:32:57 点击率:60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工委切实担负起领导党建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政治责任,并结合实际强化“四种意识”,确保机关党建走在前列,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树立机关党建工作品牌。
一是强化群众意识。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对群众充满真情,不是恻隐之心,而是政治责任;检验党员干部政治上合格不合格,作风上过硬不过硬的标准是心系群众还是心系自己。强化公仆意识,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机关工作不能偏离中心、游离中心,更不能自成中心、干扰中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机关工委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工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始终做到思想紧跟大局、行动围绕大局,充分发挥党建职能,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富宁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强化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质量,在保证党建活动的数量基础上,重点在提高党建活动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效益和效果;同时,继续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及各项考核指标,认真做好日常考核工作,切实做好跟踪督查,从源头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使各党组织真正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强化责任意识,要积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身上所肩负的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切实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责任,牢牢地把党组织党建工作抓在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