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司法局“五结合五狠抓”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29 08:33:15 点击率:65
为贯彻落实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了从“五结合五狠抓”着手,切实做好全县维稳工作。用实际行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结合开展“六·五”普法、重大项目建设和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紧紧围绕平耶水库、那柳电站、普阳煤矿等重大项目建设和全县推进“油茶、蔗糖产业大县”、“中国八角之乡”品牌建设,做到哪里有项目,哪里就有法制宣传员,正确引导项目区群众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依法提出和解决合理诉求。同时,围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广泛宣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全体选民充分认识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的目的和重大意义,增强广大选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责任意识,积极踊跃地参加换届选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向干部、学生、工人、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
二是结合开展“大接访大下访”活动,狠抓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开展“四群”教育工作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度定期安排工作日接待群众来访,司法干警每月要深入“四群”教育工作挂钩联系点一次,与挂钩户结亲交友,认真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维民权,切实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放到第一线。落实人口聚集和矛盾多发的部位、区域,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把维护库区稳定工作作为挂钩联系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加大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深入推进“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办法,全面调动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构筑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抓苗头、抓早、抓小,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防止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出现矛盾激化,导致群体性事件。
三是结合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狠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各项制度,全面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接管环节,让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有关部门之间的有效对接,实现部门协调配合更加紧密,不断提高衔接率,防止脱管漏管,实现全员接收的目标。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抓好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数据库平台,社区服刑人员移动定位管理和手机互动系统的推行,有效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水平和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积极探索解决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集中组织矫正对象服务队,打造工作亮点,加强对服刑人员家属及子女的教育帮助,树立他们生活的自信心。
四是结合开展“星级创建”、“法律服务边疆行”和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狠抓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律师、公证行业星级创建管理活动及法律服务边疆行活动,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管理新机制,转变工作服务方式,强化业务培训,正确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维护法律威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专业优势,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做好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全面落实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建立便民服务窗口、拓展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受理申请程序、建立异地协作机制、建立与特殊群体联系制度、选择有利受援人的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畅通服务、监督、投诉渠道等10项便民服务措施,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结合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改善环境促发展”活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改善环境促发展”会议要求及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司法干警通过加强学习,掌握县情,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增强为民服务本领,按照“五查”“八不让”要求,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个人存在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司法局依法治局管理规定》、《司法所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律师、公证员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项目、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