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6年累计发放教育教学质量奖励636万元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12 10:26:38 点击率:28
2008年以来,富宁县始终坚持“科教兴县”战略,并制定出台了《富宁县教育奖励办法》,期间不断修订完善。明确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和争取红云红河对口帮扶资金对全县高考、高一、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非毕业班、小学教学水平考试质量,职业教育,学前、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科研,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先进学校、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分别给予奖励,集体单项奖和个人单项奖最高分别达10万元和5万元。健全完善的竞争与激励相结合的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调动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全州八县市倒数跃升前列,高考成绩一直保持在全州八县市前茅。6年来,全县累计发放教育工作奖励636.5984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安排536.5984万元,红云红河帮扶资金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