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引进紧缺高中教师将享受六项优厚待遇
作者:罗文荣 发布时间:2013-09-17 15:27:09 点击率:34
一是凡到富宁县工作并定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由财政分年度兑现住房补贴,即第一年不兑现住房补贴,第二年考核优秀的给予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的住房补贴,第三年和第四年考核优秀的于第四年给予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的住房补贴。
二是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给予硕士1万元、博士1.5万元的奖励。连续工作满十年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硕士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给予博士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三是在享受以上政策外同时享受富宁县教育奖励办法规定应享受的相关奖励政策,领取同职级工资。
四是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可在富宁县范围内落户,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配偶、子女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推荐至相应的对口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入;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保证其子女按照意愿自行择校就学,并不得收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五是因到富宁县工作而被原单位辞退、除名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人才,根据本人要求和用人单位意见,工作满一年后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连续计算工龄。
六是用人单位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