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五举措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11 08:32:47 点击率:32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省、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富宁县采取五项举措,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扎实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视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专门成立以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的重大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县教育局、财政局、编委办等部门共同协作,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
二是加大投入,推动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投入资金631.66万元,建成洞波、里达、木央、田蓬四所中心幼儿园和木桌附设幼儿园;2011年利用11所闲置校舍来改建幼儿园,改建面积为5471平方米,投入资金273.55万元;2012年又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旧腮、平纳、花甲丰洞、力追五所幼儿园,投入资金43.2万元。县委、政府为幼儿园建设共征地17.5亩,投入征地资金113万元。全县公办幼儿园由去年的3所增加到了目前的8所。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小学举办附设幼儿园(班),保证周边幼儿就近入班的需要。
三是加大宣传,促进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富宁县始终把规范发展民办学前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不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宣传、扶持和监管力度,通过采取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为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年来累计发放普惠资金30万元。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免费提供民办幼儿园使用,目前全县共有民办幼儿园22所,容纳幼儿2900名,还有17所民办幼儿园正在申办。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县幼儿园共有教职人员300名,其中,公办幼儿园135人,民办幼儿园165人。县编制办按照生师比,给新建的洞波等五所幼儿园核定教师编制41人,通过采取系统内调剂与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逐步配备公办幼儿园的教职工队伍。鼓励幼儿教师进行高一级学历进修,利用县进修学校、“国培”计划项目,加强对幼儿教师、园长进行富有实效的培训,2012到2013年幼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共计180人次。
五是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育人保教质量。各学校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研究各幼儿园的突出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健全管理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定期对各园保教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检查,不断规范办园行为。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实行示范幼儿园帮扶薄弱幼儿园活动,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辐射作用,不断提高保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