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开展“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26 15:02:05 点击率:40
2012年,富宁县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全国100个“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之一,其目的是国家通过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进行直接补助,补助对象是试点县贫困家庭中2011-2012学年接受高等职业(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在校学生,每个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为1500元,引导和鼓励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后,继续接受正规职业教育和中长期技能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实现稳定脱贫。通过一年来实施,全县共有1711名就读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获得了每人1500元的助学补助,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一是调动了我县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学习的积极性。据统计,全县在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近2500名,本次得到补助的学生1711名,占68.4%,国家实施“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进一步激发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学习的积极性;
二是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职业、中等职业教育终于获得国家一定的资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职业、中等职业教育学习每个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为1500元,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外来收入,无疑就是雪中送炭。
三是实施“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重点是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进行补贴,提高了贫困家庭学生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劳动能力,促进其稳步就业和持续增收,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