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拳公仆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9 10:16:08 点击率:145
—记富宁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任黄绍柏
“公仆就是老百姓的仆人,既然是仆人,就要做好仆人的工作。我们要尽心尽力,让我们的主人满意。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上来说,我们要立足岗位,替政府分忧,给百姓解愁这才是我们仆人的本分!”这是富宁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任黄绍柏发自肺腑的心声。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把“国家富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匹夫有责”当作自己的座右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为群众离不开的解愁人,政府最贴心的“左右手”,在工作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我们是人民的公仆
富宁县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和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容易引发各类矛盾纠纷。历史上边界地区各族人民群众因争山夺林、抢水夺地,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民族团结离不开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的前提就是搞好矛盾纠纷调处。面对此起彼伏的矛盾纠纷,面对群众不理解、谩骂甚至厮打,他没有丝毫的畏惧和退缩,更没有半句的怨言。他说:“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的兄弟姐妹,自己的亲人不理解,我们一时受点委屈没什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为党为人民做好工作的责任是永远的。既然组织选择了我,我就要尽心竭力去做好。”
一次,洞波乡三湘洞村委会花生湾村小组和那能乡那拉村委会弯子村小组因山林权属界线不清多年来不断发生纠纷,并且引发了群众性械斗流血案件。2003年5月29日,当黄绍柏带领调解组深入双方争议现场时,双方的火药味还很浓,情绪激烈的群众把他和调解组成员困在屋里谩骂。他不急不恼,继续坦然地和群众沟通,指挥调解组成员按预定的分工及程序进行调解,最后双方领导干部群众都认清了界线及走向,对本方过激的粗鲁行为感到后悔,双方形成共识达成谅解,互相赔礼道歉,同时要求调解员帮他们拍照,为这次和解合影留念。事后大家问他:“您怎么不生气?”他说:“老百姓很不容易,受委屈、有争执的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我们坐在这里,只是听听他们的抱怨,就能让他们心里舒服一点,这不是什么难事啊。”其实,干矛盾调解工作,经常会受到情绪激动的群众对他围攻、谩骂。他从来没有抱怨,反而说:“老百姓心里有怨气,是我们工作没做好呀,骂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没什么可抱怨的。”就是这样,他一边坦然真诚地接受着群众的不理解一边却在不懈地默默奉献着。
累点、苦点没关系
2007年林改工作启动实施后,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我县地处特殊的地理位置等原因引起矛盾纠纷发生多达1412起,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此,排除纠纷、化解矛盾就成为他义不容辞的责任,群众利益无小事,特别是在群众经济并不富裕,打不起官司的情况下,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就显得更尤为重要。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再苦、再累都没关系,能够把矛盾纠纷解决了我心里就舒畅。”
在解决剥隘库区移民搬迁纠纷时期,没有固定住房,黄绍柏带领的调解组累了只能在临时搭起的帐篷里休息,炎热的夏天,晚上还承受着各种蚊虫的叮咬,有时候还由于太过于疲劳睡着了被小偷划破帐篷偷走随身携带的手机、现金和贵重物品。1994年,我县剥隘镇那良村委会那洋村小组与那利村小组因为那利村小组在岩兰地界内种植玉米、八角引起山界纠纷,经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次调处未果。2003年6月3日,黄绍柏亲自挂帅,会同剥隘镇司法所深入到实地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解决,通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的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法律,反复核对《山林权证》、《土地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群众都感到调处是公正的。这项调解从早晨10:00点持续到晚上8:00点,调解员连午饭都没吃,当拟写山林土地纠纷调处协议书时天色已晚,拟写已经无法进行,兴奋的双方群众自发到附近拾来柴禾,制成火把点燃为拟写人员照明,在明亮的火把下,调解员完成调解协议书的拟写和协议书附图的标绘,经双方群众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按手印。后来,这份协议书被当地群众称为“火把下的协议书”。
自2000年富宁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成立以来,他先后组织和指导各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649起,已调处7938起,调处成功7492起。涉及13个乡(镇)141个村委会1816个村小组63560户254240人(次),涉及争议土地面积295750亩。由他本人亲自参加调处的有1000余起,调处成功900余起。阻止群体性上访事件80余起,化解群体性械斗事件60余起,制止自杀性事件30余起100多人,防止民转刑案件46起,为农民减轻负担和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余万元。这些简单的数字后面,是黄绍柏同志所带领的矛调工作队伍长期的巨大的奉献,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赞扬,群众由衷地称他们为“活的毛主席”。一位群众在感谢信中这样写道:“你们是在用‘心’、用‘情’化解矛盾,构筑和谐,你们拥有化干戈为玉帛的力量。通过你们的工作,提高了我们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
尽心奏响和谐乐章
有人说:“搞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什么意思,既无权也无钱又无利,看不出什么成绩”。 黄绍柏坚信,如果没有一群长期奋战在一线,默默无闻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人民内部问题就得不到解决,各民族间的矛盾就会激化,基层的社会稳定就会受到威胁,就谈不上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谈不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日常工作中,他始终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作为“一面旗帜”来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形象,为各位调解员指明了努力方向,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那能乡那拉村委会达马、弄方村小组与洞波乡三湘洞村委会龙代村小组的山林权属纠纷,从98年发生至今,由于纠纷涉及面广,争议面积大,又涉及到乡镇与乡镇之间的纠纷,两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曾多次调解未果,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在2002年两会召开之前,群众曾集资给村民代表准备到北京上访,是他拦在了上访群众的前面,说:“乡亲们,我是政府派来的,大家有什么难处跟我说,只要我能做的,就一定帮助大家!这是共产党领导的天下,共产党是给咱老百姓服务的,我是共产党员,是大家的仆人,相信我,一定能帮助大家。要是你们的问题今天解决不好,明天我亲自送大家去北京!”就这样,上访被制止了。这两个村子还有部份纠纷由于得不到及时解决,群众抵抗不交公粮和各种提留及公益事业,甚至多年来两村小组互不来往和互不通婚。在他多次组织调解工作组苦口婆心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下,终于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04年以来,林浆纸一体化工程、剥隘库区移民搬迁、罗富高速公路、电站建设、普阳煤矿能源开发等重大项目相继在我县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黄绍柏主任亲自挂帅,从矛调中心和基层司法所抽调了20余名干警(872人次)到实地开展工作。先后共排查调处由各项目引起的各类矛盾纠纷441起,其中:库区移民搬迁224起,衡昆高速公路建设150起,林浆纸一体化工程52起,电站建设15起。已调处441起,调处成功421起,成功率为95.5%。涉及重大疑难纠纷79起,已调处79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69起,成功率达87%。使我县在矛盾纠纷集中爆发的时期,仍然保持了社会平安和稳定,促进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在工作岗位上的公仆黄绍柏,他用最朴实的语言、最平凡的行动诠释着爱民、敬业、责任与奉献。几年来,为及时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经常风里去、雨里来,阳里一顶帽,雨里一把伞,渴了喝生水、饿了吃干粮,承受着各种蚊虫叮咬,长期奋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基本没有节假日和双休日,甚至带病工作,不收群众一分一厘,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维护稳定作为自己的天职。就这样,一件件纠纷在他的汗水中得到解决,一桩桩矛盾在他的辛劳中得到化解,弹出了一曲曲和谐的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