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663户住房困难家庭纳入2014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范围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4 20:08:38 点击率:15
今年来,富宁县坚持“三审、两公示、三原则”落实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尚未得到实物配租的家庭实行货币补贴。即对申请廉租补贴家庭先由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后,对符合规定的家庭进行公示;对符合规定的家庭调查审批,实行村、居委会入户调查乡镇进行初审、民政、公安、工商、人社、车管、房管部门进行复审,住房保障办公室进行审批的“三审”;通过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和在县政府网上公示等办法,对申请人情况、补贴标准实行两公示;同时各个环节始终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三原则,有效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截至目前,累计向社会公示纳入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663户,计划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