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强领导、提能力、抓管理”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作者:广南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2-04-19 08:10:18 点击率:76
广南县“强领导、提能力、抓管理”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广南县依托司法“大调解”工作体系,利用司法工作组织网络,通过三个措施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强化管理,拓宽人民调解员的实践锻炼渠道,不断提升其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增强其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推进全县社会人才队伍整体建设工作。
完善组织机构网络强领导。成立了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于司法局,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调解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建立了乡镇、村(社区)民委、村小组三级调解网络,规范和完善各级调委会,理顺各级调解组织的关系,加强各级调委会的协调、整合资源,形成整体合力,为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广南县18个乡镇、174个村(社区)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调解员10878人。
加强抓好基础业务培训提素质。一是实行分级分类负责的培训机制,明确各级司法部门的培训责任。在分级培训上,确定县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乡(镇)、村民委、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每年进行一次;乡(镇)司法所主要负责村民委、村小组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村民委主要负责调解小组调解人员的培训,形成层层抓培训。在培训任务区分上,乡(镇)司法所负责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民事基本法律、调解协议制作等内容培训,乡(镇)派出所负责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有关治安管理处罚、人民调解衔接等内容培训,乡(镇)法庭负责对调解员调解技巧的培训。二是借外力开展培训。把人民调解知识作为培训的一项内容在县委举行各级干部理论知识培训中加以落实,在下派到18个乡(镇)的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中开展调解知识的培训,各司法所抓住每年乡(镇)召开会议的时机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三是以调解案例开展培训。把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个案,单独拿出来进行案例分析讲解,深度剖析案件,使调解员在今后的调解中能更准确的把握住纠纷重点,在快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调解。2011年以来,全县共培训人民调解员100余期9000余人次,很大程度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素质和能力。
建立建全考核制度强管理。由广南县司法局牵头建立了对人民调解员定期排查、信息专报、联席会议、联系督办、回访、快速联动、考核奖惩等七项制度。2011年,县政府出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考核和奖励办法》, 使人民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运作规范,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调解作用得以发挥。2011年以来,全县人民调解员调解各类纠纷8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代写法律文书194份,解答法律咨询2135人(次),参与司法行政工作13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