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出台办法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3 08:55:01 点击率:41
广南县出台办法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
为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近日,广南县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广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及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竞争上岗和职称评聘管理。
该办法主要从几个方面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一是严格规范竞争上岗的原则和组织方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必须在县人社局核准的岗位数额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竞聘上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由各主管部门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并管理全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二是分类管理事业人员的职称晋升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县属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从十三级到三级的职称晋升条件,值得关注的是该办法放宽了2类人员的聘用条件,即:对县属事业单位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的人员,以及对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不受高、中级岗位数额限制直接聘任到该专业技术职称最低等级。其履职条件符合上一级岗位等级竞聘条件的,可申请参加上一级岗位等级的竞聘;其岗位数额纳入该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的总数进行测算。三是严格管理借用(调)人员的岗位聘用。按规定正式办理借用(调)手续的工作人员岗位竞聘时可回原单位参加正常岗位竞聘;对于未按规定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借用(调)人员,不得参加原单位的岗位竞聘;被借用(调)期间不计算为专业技术岗位履职时间;现已聘用在职务较高岗位等级的人员,从2016年3月起,仍未办理正式借用(调)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降至本职务的最低岗位等级;新取得职务(职称)的,一律不得新聘。
该办法还规定了岗位竞聘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职责与监督等重要环节,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广南事业单位管理的空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聘用和职称晋升工作进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