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要求: 进一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2 15:39:39 点击率:69
中共云南省纪委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党委、纪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今年,我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集中换届。在省委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把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保证了换届风清气正,确保了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全省1245个乡镇、129个县(市、区)和部分州市党委换届已圆满完成。在全省上下迎接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之际,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确保省委和州市党委换届风清气正,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十分艰巨。省委书记秦光荣同志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对认真筹备省第九次党代会、全力推进云南跨越发展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全省换届工作,为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是当前全省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完成我省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做好换届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省第九次党代会和6个州市换届的相关工作,促使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自觉维护省委的权威,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确保平稳交接和平稳过渡。
二、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促使党员干部在换届中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要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对人民、对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用人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和推荐干部,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做好换届有关工作,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和实实在在的业绩赢得组织和群众的信赖。要继续加强法规制度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重要法规,继续加强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严格按党的纪律和规定程序办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即将召开党代会的州市,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发送资料、谈心谈话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重温中央和省委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规定及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以及省委组织部印发的《严肃换届纪律手册》有关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维护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严明纪律、端正风气,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纪律、端正风气,要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严格执行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省委“10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对于顶风违纪行为,该函询的函询,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该查处的严肃查处。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买官卖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先行免职;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重点查处,深入剖析,并公开曝光。同时,要坚决防止传布小道消息,对乱议论、乱猜测、乱编造、乱告状等行为要严格教育,对诬告陷害的不良风气要坚决整治,为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共同维护和执行换届工作纪律
严肃换届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带头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同时,要对本地本部门维护换届纪律负总责,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人事部门要继续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明确内部各有关机构的职责和任务,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要及时制止,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和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严肃查处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巡视机构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及时沟通情况,形成严明换届工作纪律的整体合力。要通过换届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振奋精神、推动工作,为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