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组干任公示(2012)第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6 10:44:22 点击率:102
中共麻栗坡县委组织部
县管干部任前公示
麻组干任公示(2012)第3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麻栗坡县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杨绣岭等20位同志拟任职务及工作实绩予以公示:
杨绣岭,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大坪镇人,1984年5月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2006年11月任同职级。
主要实绩: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工作能力强,文字功底扎实,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近三年来,牵头做好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方案的审定工作,参与完成县乡党委换届工作,配合做好老山“红色”党建陈列馆建设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建成开馆等工作,参与做好农事e网通、网上党支部和网络宣传等网络党建工作,牵头做好2011年度12个村(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杨绣岭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田维忠,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麻栗镇人,1979年7月生,1998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2006年11月任现职。
主要实绩:思想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工作严谨细致,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熟悉信访工作业务。近三年来,认真及时排查举报线索,初核信访件140件(次),立案20件(次),化解矛盾20余起,核查举报失实信访件40余件,每年接待来访群众20余人(次),带领工作人员有效受理办结各类群众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田维忠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书记。
余秀琼,女,蒙古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函授学院法学专业),马街乡人,1969年9月生,1988年12月参加工作,非党干部,现任县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2008年5月任现职。
主要实绩:善于学习,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坚持原则,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较好地完成民商事审判工作任务,将诉前、诉中与诉后调解相结合,做到应调尽调,三年来,共审结270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结案214件,调撤结案率达79.3%,201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余秀琼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法院副院长。
黄智,男,傣族,大学专科文化(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函授学院法律专业),麻栗镇人,1972年10月生,1989年3月参加工作,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2005年3月任同职级。
主要实绩:工作勤奋,具有创新意识,团结同事。任巡逻大队大队长以来,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使巡逻大队逐渐步入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和保障标准化的发展轨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积极工作,有效遏制了城区“两抢一盗”案件的发生。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黄智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教导员、大队长。
谢帮林,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天保镇人,1981年2月生,2002年11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大坪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2005年4月任同职级。
主要实绩:思想政治素质好,兢兢业业,为人正直,廉洁自律。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巩固矿产资源整合成果,维护辖区矿业经济的发展,强化对矿区盗采矿产资源的打击治理力度。组织参与矿区治理200余次,解决矿区矛盾纠纷200余件,办理矿区刑事案件50余件,治安案件100余件,劝返盗矿者1000余人,有效维护了矿区的治安秩序,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及效益的发挥。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谢帮林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曹杰,男,汉族,大学专科文化(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函授学院法律专业),麻栗镇人,1968年10月生,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在县公安局工作,副主任科员,1998年11月任同职级。
主要实绩: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认真组织协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执法办案、值勤执法、服务群众、警容风纪等警务工作进行督察。2012年,在网上追逃“清网行动”工作中,两次赴省外追逃,参与抓获在逃人员3人。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曹杰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卢雷,男,壮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麻栗镇人,1972年5月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2005年11月任同职级。
主要实绩: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服从命令,团结同志。积极履行职责,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工作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对考核办公室工作有思路、有条理,积极落实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措施,县公安局在全州公安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卢雷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公安局南温河派出所教导员。
陈正洋,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六河乡人,1977年7月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7月任现职。
主要实绩:善于学习,工作作风扎实,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能认真履行好人大机关行政后勤服务工作的职能,积极做好对外沟通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优质高效地完成了每年一次的人民代表大会、每两个月一次的人大常委会后勤保障和考察、调研等活动的接待工作。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陈正洋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档案局局长。
雷惠红,女,汉族,大学本科文化(自考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坪镇人,1984年12月生,2003年10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科长,科员。
主要实绩:注重学习,善于总结,工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工资福利政策和干部工作业务。三年来,认真细致地做好干管权限内人员的工资福利业务和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完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抓好全县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编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等工作信息、典型经验和调研报告30余份。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雷惠红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廖兴华,女,蒙古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麻栗镇人,1973年10月生,1994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综合室主任,科员。
主要实绩:思想政治素质好,勤学好问,工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年来,先后抽调参与了教育督导、董干镇新农村整镇推进调查摸底、全县事业单位招聘、石材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等各类中心工作20余次,深入联系单位开展各类专题调研20余次,完成了石材开发用地及地面附作物的丈量和补偿兑现工作。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廖兴华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副书记、县监察局派出第六监察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国辉,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函授学院经济学专业),铁厂乡人,1968年6月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科员。
主要实绩:工作态度端正,耐心细致,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廉洁自律,待人诚恳。熟悉电算化财务管理和网络管理业务,严守财务工作制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能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张国辉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万福,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麻栗镇人,1978年2月生,2002年11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科员。
主要实绩:工作务实,吃苦耐劳,业务能力较强,团结同志。三年来,认真对追逃信息进行查询比对,协助和配合对25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抓获网上逃犯227人(其中命案逃犯27人),协助破获刑事案件313起。上报各类刑侦信息700余篇,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破获刑事案件38起,2012年1月被州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李万福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剑,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铁厂乡人,1976年8月生,1998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案审中队中队长,科员。
主要实绩:工作认真细致,业务能力较强,为人谦和。三年来,共审核各类刑事案件300余起,参与办理各类案件1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0余人,积极参与制定刑事侦查大队的执法制度,完成执法基础台帐、涉案财物管理台帐及执法业绩档案的建设等工作。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胡剑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腾,女,蒙古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函授学院法律专业),麻栗镇人,1977年8月生,1998年9月参加工作,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在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工作,科员。
主要实绩: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严肃执法,热情服务。不断优化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探索服务群众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公安出入境正规化建设水平,三年来,共参与办理各类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件35起112人,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10000余份。2010年12月,被省公安厅表彰为“优秀岗位能手”。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胡腾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玉雄,男,汉族,大学专科文化(毕业于云南省高等公安专科学校治安专业),天保镇人,1973年6月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科员。
主要实绩: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本职工作业务,为人谦和。三年来,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一线,带领秩序中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起,使城区交通秩序得到有效缓解。积极履行法制员工作职责,在2010年全省交警执法质量考评中麻栗坡县排名全省第一。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赵玉雄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天保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杨佐侦,男,汉族,大学专科文化(毕业于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麻栗镇人,1971年12月生,1991年11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工作,科员。
主要实绩: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服从安排,团结同事。先后参与侦办各类案件160余件,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00余名,审核各类案件200余件。参与研究制定了有关执法制度和行政、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开展警综平台—网上办案、信息化设备应用等专题培训21次,深入全局30个部门、200余名民警中开展信息化普及推广和应用。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杨佐侦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铁厂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唐孝书,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麻栗镇人,1971年10月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科员。
主要实绩: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乐于助人。积极参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一线执法办案部门调研、分析,对20类128种常见执法行为进行了详细分解和具体规范。积极带领法制大队民警纠正执法问题并整改执法突出问题,使全局无行政复议、刑事诉讼案件的发生,连续5年保持执法零违纪违法,先后被省公安厅和公安部命名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唐孝书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剑,男,壮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麻栗镇人,1979年9月生,2002年11月参加工作,200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打拐中队中队长,科员。
主要实绩: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熟悉打拐工作业务。能较好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团结带领打拐中队同事努力践行国家反拐行动计划,成功侦办了2007年“9.16”特大跨国杀人拐卖系列案、2011年“8.10”家族式拐卖妇女案等大案要案。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陈剑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公安局南温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光智,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麻栗镇人,1974年2月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科员。
主要实绩:善于学习,熟悉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业务,注重团结协作。认真做好参保对象接待工作,切实为参保对象提供热忱的政策解答、参保缴费、费用报销等各项服务。注重加强对基金的监管,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组织抓好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监管,三年来,拒付不合理医疗费用58327.33元。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罗光智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秦娟,女,壮族,大学本科文化(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法律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天保镇人,1983年1月生,2005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事业股股长,科员。
主要实绩:工作严谨细致,勤奋敬业,服务意识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县“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完成了扩大内需乡镇卫生院、文化站、县一中民中学生宿舍楼、妇幼保健院、莱溪幼儿园等一批社会事业项目的上报、评审及后续建设管理、验收工作。
在推荐考察工作中,没有发现秦娟同志有拉票行为。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从2012年7月13日起至2012年7月19日止为公示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麻栗坡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通信地址:麻栗坡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邮编:663600 举报电话:0876—12380
中共麻栗坡县委组织部
201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