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国税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六禁”促“三新”避“三难”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27 16:28:47 点击率:3
麻栗坡县国税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
“六禁”促“三新”避“三难”
为营造风清气正、纪律严明的工作氛围,有力整治税收工作中庸、懒、散行为,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促勤政廉政,确保干部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麻栗坡县国家税务局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坚持“六禁”促“三新”避“三难”。
坚持“六禁”:一是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或公车私用;二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三是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是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五是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六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持对口接待,上级或相关部门领导来考察调研,县局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对方人数,力避客少主人多的现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办公用品、水电、通讯、交通等一般性支出。
促“三新”避“三难”:一是领导带头意识新。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从具体问题改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并自觉、主动接受全系统和全社会的监督;二是职工精神面貌新。上班时间坚持统一规范着装,使用文明用语,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三是思想观念新。以往一部分同志认为不贪污受贿就不会犯罪,工作墨守成规,为此县局在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学习培训的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登陆省国税局网站《以廉为荣》—“防控新风险”专栏学习《玩忽职守罪》释义及相关案例,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岗位风险意识,依法行政蔚然成风,着力解决“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性质严重、造成恶劣性质的,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