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现新突破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19 09:53:27 点击率:10
麻栗坡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现新突破
去年,麻栗坡县把智力扶贫、素质扶贫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助推全县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新突破。
去年,麻栗坡县紧紧围绕 “落实项目、决战龙年,重点带动、促进发展”的工作主线,把争项目、保增长贯穿于整个扶贫开发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不懈努力,全年共争取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5000人,培训资金250万元,其中:技能培训2500人,引导性培训2500人,实现了培训人数和培训资金双增长。为确保培训任务的如期完成,在县级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县扶贫办成立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目标。同时,各培训基地也相应成立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络协调、宣传报道、招生就业、培训鉴定等工作职责,真正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在开展培训的过程中,培训基地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需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按照先有订单后有培训的原则,突出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校企联合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实现了技能培训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获证率达到100%,转移就业达93%以上的培训目标。针对贫困群众因路途较远无法到校参加培训的实际,培训机构积极组织优秀教师,送教进村,进村驻点开展培训,确保最边远、最贫困的群众享受到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真正实现了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培训宗旨和目标。在培训前,县扶贫办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实行项目绩效和廉政双签字制度。在培训过程中,切实加大对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培训基地和培训点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培训单位在培训对象、培训质量上把好关;在转移就业的可靠性上,在农民增收的实效上,在合法权益的维护上把好关。项目结束后,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财务审计工作,真正做到了上级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了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县扶贫办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廉政承诺书。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使用,并严格执行县级财政回补报账制,实施单位对项目资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报账资料的真实性。项目实行公告公示制,培训名单在县政务网和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凡是未张榜公示和留有照片痕迹的,视为违规使用资金。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管理,真正做到了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审计到项目,确保培训资金真正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