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形成公开选调考试长效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04 10:18:02 点击率:160
麻栗坡县形成公开选调考试长效机制
自2008年6月以来,麻栗坡县先后制定出台了《麻栗坡县城区学校人才流动的实施意见(试行)》和《麻栗坡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管理办法(试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进入县城工作均采取公开选调考试的方式进行。目前共组织了10次公开选调考试,共有183人(其中机关27人,教育系统95人,其他事业单位61人)通过公开选调考试的方式进入城区(含麻栗镇)工作,在全县形成了公开选调考试长效机制,切实把好了各类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关,有效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随意性和不正之风,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流)动秩序,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现了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坚持统一选调 防止擅自开考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保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坚持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选调岗位由各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统一上报,县人社部门综合编制、单位实际等方面情况后提交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公开向社会发布选调名额、选调办法、选调条件等信息,并进行正面宣传引导,确保符合条件人员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规范选调程序 防止操作失误
每次选调考试都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社局,研究制定公开选调实施方案,印发考务手册,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每一个环节都精心设计,周密部署,力求严密、细致、规范,做到有章可循;每一阶段工作开始前,都召开协调会,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万无一失;每项工作环节都明确负责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负责人必须向领导小组说明原因及经过并承担相应责任,有效避免了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进一步规范了公开选调考试的程序。
优化选调方式 防止片面识人
选调考试方式直接决定选调人员的质量,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县委宏观调控和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突出用人单位自主权,把招聘专业、招聘方式授权于单位,让每个单位都能够深入研究并提出适合自己招聘岗位特点的考试内容和方式,人社部门具体把关,不搞一刀切。如招聘电视台播音员采用直接试镜面试的方式进行;对招聘老年人活动中心音乐和美术专业教师增加了音乐和绘画基本功现场展示,其他系统和部门,也根据自身需求提出了不同的招聘方式。同时,县人社局对县情、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成绩、面试成绩恰当地设置比例,既能检验考生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能力,又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出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增强了选人识人的考察面,为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铺设了科学之路,增强了选调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试题由人社部门和单位根据招考职位专业特点命制,命题人员由纪检、组织、人社三家在进入封闭命题之前临时抽签决定,面试考官临时从备选人员中抽签组成,确保组织实施上的公平公正。
注重工作实绩 防止以考定人
在考试过程中,对在近3年的年度考核中,每一年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最多加3分);近2年以来受处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加1分,受厅级单位表彰的加2分,受省部级单位表彰的加3分,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加5分;在乡镇工作年限连续满3周年(含3年)的加1分,3至6周年(含6年)的加2分,6至10周年(含10年)的加3分,10周年以上的加4分。加分条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和受表彰的可累计加分,基层工作时间取最高值加分。对通过考试列入拟考察对象的人员,参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进行组织考察,经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管权限行文调动。
实行广泛监督 防止暗箱操作
选调过程中,组织、人社部门在强化自我监督的同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对报考条件、职位、程序、成绩、录用结果等内容及时在县政务网上公示,在试卷命制、运送、保管、成绩汇总、考场监督等所有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均进行全程监督,在面试环节,邀请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全程旁听,每个程序结束后,监察部门都在相关材料中签字确认,确保了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