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06 09:42:27 点击率:116
麻栗坡县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近年来,麻栗坡县坚持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狠抓落实。通过健全机构、创新机制、交流轮岗、上挂下派等方式,加快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得到不断发展壮大。
健全领导机构。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适时调整充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社、民宗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新格局,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创新“六个”机制。一是创新干部培养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实施意见》,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进行了系统规定。二是创新干部评价机制。坚持以群众公认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以社会和业内公认的标准选拔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善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科学化、社会化的干部评价体系。三是创新干部流动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工作实施方案》、《麻栗坡县城区学校人才流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措施,对优秀中青年少数民族干部采取压担子的方式,多岗位培养锻炼,促进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四是创新干部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干部所创造的效益与应得到的回报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对特别优秀的干部,实行破格提拔或晋升,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进行广泛宣传和大力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少数民族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创新干部培养筹资机制。积极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捐资、出资培养和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办学、企业支持、个人出钱的多元化干部培养筹资机制。六是创新人才就业机制。出台了《关于麻栗坡县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要求专门设置部分少数民族职位,并对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中笔试、面试分别给予1.5分和1分的照顾,在全州开创了对少数民族毕业生进行加分录用先例,并在全州得到推广实施。
强化素质培训。一是狠抓干部培训。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的“阵地”作用,除办好每年1期的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外,在全县举办的妇女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党外干部等在职干部培训班次中,都要求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确保全县少数民族干部能够得到培训提高。二是狠抓干部在职教育。县委、政府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教育,为干部职工参加在职教育创造良好条件。三是狠抓干部挂职锻炼。结合县情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每年推荐部分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上海对口帮扶的闸北区或省级部门挂职锻炼,学习发达地区的发展经验,为本县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每年从县级部门和乡镇选派部分组织纪律强、工作作风扎实、有一定农村工作基础的少数民族干部参加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以及各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的基层工作能力。四是帮助干部提速成长。对在职的乡科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有重点地进行培养,通过多岗轮换,逐次压担子,并适时安排到相应的位置进行锻炼,促进少数民族干部较快地成长起来,切实做到了政治上关心爱护,教育上创造条件,实践上提供舞台。
优先选拔使用。一是同等优先。坚持在同等条件下,对少数民族干部优先列入后备干部队伍,优先调训培养、选拔使用。在安排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方面,对少数民族干部做到有所倾斜、同等优先。二是量才适用。组织、人社、民宗联合每年对全县少数民族干部进行摸底考察,及时将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列入后备干部队伍。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各级领导班子换届中,拿出位子,让优秀年轻的少数民族干部尽快进入班子。目前,全县在职党政少数民族干部751人,占党政干部总数的45.4%,其中:处级干部24人,占其总数的52.2%,乡科级干部358人,占其总数的39.9%,科员及以下干部369人,占其总数的52.7%;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1504人,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28.1%,其中:初级职称943人,占初级职称总数的26.2%,中级职称511人,占中级职称总数的33%,副高级以上职称50人,占副高级以上职称总数的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