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三个到位”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奖励兑现工作顺利开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3 16:58:08 点击率:55
2014年,麻栗坡县出台《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级别的优秀人才县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取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级别的优秀人才县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取得厅局级荣誉称号级别的优秀人才县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为扎实抓好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能动性,促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我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优秀人才奖励按时足额兑现。
安排部署到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明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奖励相关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要求,及时行文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以来受厅局级及以上表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收集的通知》至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梳理2014年1月1日以来受厅局级及以上表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集整理表彰决定、荣誉证书、基础信息表等资料及时上报。
审核把关到位。资料收集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政治素质过硬、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对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86名优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决定、荣誉证书等资料进行认真仔细的甄别和核对,认真完善汇总个人基础信息并征求县纪委意见。经过工作人员认真核对,严格把关,结合县纪委的反馈意见,最终确定符合奖励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84名。
奖励兑现到位。经审核确定符合奖励条件的84名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同意后,由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有关程序,及时将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奖励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此次优秀人才奖励共兑现奖金20.8万元,其中:获得1万元奖励的5名,获得2000元奖励的7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