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乡镇服务平台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16 15:24:13 点击率:50
规范乡镇服务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武隆县近期出台乡镇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规范服务标准。一是统一挂牌。乡镇服务中心统一命名为“XX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同时挂“XX乡(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牌子,实行大厅式相对集中统一办公。整合乡镇行政中心和基层站(所)现有办公资源,在乡镇政府办公楼一楼或附近临街面一楼设立行政服务中心,镇中心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乡中心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二是统一职责。主要分为四大类,直接办理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传递的代办件;对需县级部门审批的承诺件,转办转报,限时办结;收集整理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报送的社情民意,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及时办理或上报县阳光政务窗口予以交办、督办;受理基层信访、调解、综治等有关工作及其它咨询、办复服务工作。三是统一项目。服务项目主要为乡镇基层站(所)有关单位直接面向群众、企业和社会服务的各类事项,包括经济发展、财政、计生、民政、社保、新农合、工商税务、农用地审批、城建环保、农业服务、畜牧、林业采伐、涉农补贴、科技(普)文化法律等方面涉及审批性质的事项和其它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等15类。
规范服务平台。一是在硬件建设方面,按照“六位一体”要求,设置办事服务、咨询服务窗口,以及信访、投诉、调解等窗口或办公区域,目前县财政投入210万元用于补助硬件建设。二是在软件系统方面,使用统一配置建设的行政审批服务三级联审系统和备案库系统,实行网上接办件。每个中心接入12芯以上光纤,每个窗口接入党政网、互联网、电话网、视频监控网线。三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考勤、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及投诉、岗位责任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目前,全县26个乡镇,3个乡镇已正式运行,12个乡镇已经完成中心建设,其他11个乡镇已全面启动中心建设。
规范服务程序。一是受理。严格落实“首问、首接、首办”责任制,做到即事即办。村(居)委设立代办人员,代办人员接件的,及时传递到乡镇中心统一受理。凡直接接件的乡镇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初审或终审。目前窗口直接接件率达到100%,直接审查审核、签批率达到80%。二是承办。根据办件性质,分即办件、承诺件、退回件三种,分别采取相应的承办方式。即办件:对当场能够办理的项目实行委托制,统一委托乡镇中心办理;承诺件(转办件):需要一定时间和多个环节办理的项目,作为承诺件限时办结;退回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批准的事项,作退回件处理,但审批部门必须有书面说明,并实行退回件备案。三是监督。县行政服务中心对各乡镇中心办件业务和日常运行进行指导、规范、检查;县电子监察中心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时采集办件过程的详细信息,通过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等手段,对办件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并对相关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监察。目前,已运行的乡镇服务中心处理即办件210余件,转办件82件,均承诺在年底完成,退回件12件。其中涉及群众代办事件60余件,主要涉及计生、林业采伐、工商税务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