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阳光选人”第一关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0 20:30:20 点击率:2
把好“阳光选人”第一关
抚顺县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中,从破解谁提名、提谁名、怎么提等难题入手,切实将口碑好、能力强、重实干的基层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从源头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众人点将,在谁提名上变“单一评价”为“海选淘金”。抚顺县委根据全县各单位空缺岗位实际,探索实行了“六提两差一诺”初始提名办法,即通过县委委员讨论提名、县级领导个人署名提名、组织建议提名、空缺岗位单位联合提名、个人自荐提名、干部群众民主推荐提名的方式,按照1:2或一比多的比例进行差额提名。提名人选分别在县委全委会成员、县四大班子领导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中进行差额酝酿沟通,要求提名主体填写“提名推荐承诺书”,实现“少数人选人”转为“多数人选人”。两年来,全县54名县级领导及县委委员对21个空缺岗位提出意向人选32名,各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提名23人,为干部选拔任用打下良好基础。
广域选才,在提谁名上变“伯乐相马”为“赛场竞马”。针对各空缺岗位的实际需求,抚顺县委始终坚持“专业对口、气质对应、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打破干部“单位所有”、“部门所有”限制,注重从扎根农村基层一线、项目建设一线、信访调处一线、招商引资一线的实干型干部中确定考察人选。去年以来,将群众反映在基层和艰苦岗位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14名基层干部列为初始提名后备人选,纳入组织视野。
阳光操作,在怎么提上变“幕后公正”为“幕前公开”。抚顺县委明确规定,凡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组织部把空缺职位、岗位要求、任职条件等对外公布,对报名人员进行汇总梳理后提出参考人选名单提交全委会进行背对背、无记名投票推荐提名。在推荐提名的基础上,组织部结合经常性考察、年度考核等情况,召开部务会研究确定初步提名人选建议方案,经县委常委会确定初步提名人选。同时,对初步提名人选进行民意测评,采取现场计票、现场公布结果,并邀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全程列席监督,从程序上保证干部提名工作的规范性和提名人选的群众公认度。全县干部选任工作满意度达到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