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中国梦”释放“正能量”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11 11:15:19 点击率:2
为实现“中国梦”释放“正能量”
“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梦想的基石,是我们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要实现“中国梦”,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继往开来,求索奋进。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和管干部的干部,应带头为实现“中国梦”释放“正能量”。
要带头释放“勤学善思,学以致用”的“正能量”。“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组工干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及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目标,仅靠原来的知识基础和工作经验满足不了需要,只有努力强化学习、不断探索积累,才能尽快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一是爱学。要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而激发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注重学习积累,做一块高效蓄电池,以不间断的、持续的充电,保证不间断地、持续地释放能量。二是善学。要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需要,当成一种精神追求。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锲而不舍的学习习惯,明确学习目标,提高学习效率,追求学用效果,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三是勤学。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需要长期坚持甚至艰苦付出,若想获得真知,就要有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韧劲,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切勿眼高手低,投机取巧,心浮气躁。
要带头释放“勇于创新,履职尽责”的“正能量”。“中国梦”,归根结底是“民族梦”,是“群众梦”。组工干部要把服务干部、服务人才、服务群众作为永恒不变的追求。要找准工作的契合点,敢于打破束缚,冲破藩篱,当好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垫砖石”。一是要有责任感。要有食不甘味、寝食难安的责任感,要珍惜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形象和声誉,自觉把职责落实到我们承担的每一项任务、从事的每一项工作中去,真正做到上不辱组织,下不负群众。二是要有使命感。使命感是干好事业的精神动力源泉。组工干部要志存高远、信念坚定,在实现“中国梦”伟大事业中,认真履行党所赋予的特殊使命,振奋精神、百折不挠、攻坚克难、不辱使命。三是要有紧迫感。实现“中国梦”任务艰巨,时不我待。组工干部要有“泰山压顶”的紧迫感,敢于迎接挑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甘当马前卒,勇于冲锋陷阵,为实现“中国梦”奉献自己的力量。
要带头释放“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正能量”。“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严谨细致,是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组织工作无小事。实现“中国梦”,组织部门担负着重要职责,承担着光荣使命。这些职责要求组工干部必须做到“细、慎、实”。一是工作“细”。组工干部要有“细节决定成败”的观念,要细心、细致,一丝不苟地做好每件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只有将问题考虑周全,工作做得细致,才能赢得主动权,在自身能力提升的同时,不断创造出优异的工作成绩。二是言举“慎”。组工干部要树立良好形象,努力做到慎言、慎行、慎独。要注意言语谨慎,讲话注意场合、时机和对象,要做到语言得体,谈吐有致;做事要讲原则,懂规矩,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做到作风严谨,恪守本分,严守纪律;要有优良的道德修养,追求崇高的思想境界,即使身在独处依然以严格标准约束自己,决不放任。三是干事“实”。实现“中国梦”的最终目标就是让人民群众得到幸福实惠。“实”就是要求组工干部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时既要仰望天空,更要脚踏实地,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要亲历亲为,事必躬亲,俯下身子,踏踏实实地干事,不做表面工作,不搞花架子,多深入基层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
要带头释放“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的“正能量”。“欲不除,如蛾扑火,焚身乃止;贪无了,若猩嗜酒,鞭血方休”。组织部门是干部成长路上的“渡人舟”,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组工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的基本准则。一是做人要“正”。组工干部要一身正气、襟怀坦荡、光明磊落,带头讲党性、讲原则、讲责任,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对不正之风和错误言行,敢于批评和抵制,对矛盾和棘手问题,敢于正视和解决,坚决不做推诿扯皮的干部。二是用人要“准”。要自觉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放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重要岗位上,坚决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者专营,不让人情牵绊判断,不让歪风扰乱视听。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好用人质量关。三是自身要“严”。组工干部要把“严”字贯彻到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浸染,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挡得住诱惑,熬得住艰苦,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要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要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不讲排场,不贪图享受,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