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实施“电价奖补”措施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增长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09 17:06:55 点击率:4
麻栗坡县实施“电价奖补”措施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增长
针对目前低迷的经济运行情况,麻栗坡县及时制定“电价奖补”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县域经济和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
一是对丰水期冶炼用电实施电价补贴。丰水期(8月—11月)实际电价为0.28元/度,补贴后电价为0.26元/度。基本容量电费实际为15元/月千伏安,补贴后8元/月千伏安。补贴均由县电力公司承担。
二是对满负荷生产的重点企业、冶炼企业用电实施财政“用电奖补”。在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满负荷生产的重点企业、冶炼企业,完成产值同比增长30%以上并且纳税总额同比增长15%两项考核指标任务的,在生产用电方面,县财政按0.02元/度的标准,给予其201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生产的“用电奖补”。
三是县电力公司合理调供电力,确保县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高载能企业满负荷生产。2013年全年对重点企业、冶炼企业供电量超过上年同期的,对超过部分的电量,县人民政府给予0.005元/度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