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五个严格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纪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13 16:29:15 点击率:4
麻栗坡县五个严格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纪
为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有效落实,麻栗坡县在坚持精减、高效、节约的基础上,把从维护工作大局、优化会务环境的高度来认识会风和会议纪律问题,作为整顿机关作风、改进领导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做到五个严格。
一是严格参会人员名单报送和会议签到,对不按时反馈参会人员名单的不作座次安排,并视为缺会;对未履行签到手续或代签的视为缺席。二是严格会议请假,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会议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参会。三是严格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接听电话、随意走动等等。四是严格会议精神传达落实,严禁不传达、不汇报、不贯彻、不落实、不反馈等失职渎职行为。五是严格会议期间的监督,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办科安排人员对部门参会情况及会场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出现无故迟到、早退和在会场打瞌睡、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接听电话以及要求主要领导参会未经批准擅自安排副职或一般工作人员代会、要求领导参会未经批准擅自安排一般工作人员代会等情形,由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无故不参加会议以及不按要求反馈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对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纳入年终考核,被诫勉谈话1次扣除部门年终考核分数1分,被诫勉谈话人员当年度不得参与所有“评先评优”活动;受通报1次扣除部门年终考核分数3分,相关人员当年度不得参与所有“评先评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