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结合”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31 08:59:19 点击率:36
麻栗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结合”学习贯彻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麻栗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呈“四结合”的特点:
结合监督工作学。在深入农村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同时,广泛了解《规定》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结合代表工作学。将《规定》纳入代表培训内容,使代表熟知《规定》的内容和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宣传和落实《规定》,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
结合《廉政准则》学。把学习贯彻《规定》与落实《廉政准则》有机结合,督促、管理好代表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树立廉洁自律的人大代表形象,发挥好人大监督作用,促进基层干部队伍廉洁自律。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把学习贯彻《规定》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结合,形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农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