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制定出台《乡(镇)纪委书记直接向县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17 10:58:16 点击率:39
麻栗坡县制定出台《乡(镇)纪委书记直接向县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实施办法》
为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近日,麻栗坡县制定出台了《乡(镇)纪委书记直接向县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除遇有重大违纪违法情况随时听取汇报外,县纪委书记每半年听取一次乡(镇)纪委书记关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汇报,并明确了汇报内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积极支持、帮助同级纪委履行监督检查和如实上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工作职责;乡镇纪委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赋予的权力履行监督职责;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阻碍、干预、抵制同级纪委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五种行为及乡(镇)纪委书记有在集体决策中应当提出反对意见而未明确表示反对的、发现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问题不及时上报等七种行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