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并举强化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12 10:16:14 点击率:20
为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考核激励和正常退出机制,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出台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管理《办法》,对聘用期满的31名大学生“村官”进行了考核续聘。
开展聘期考核。在考核形式上,由大学生“村官”所在街道镇抽调组织、人事、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班子,采取个人述职、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测评、村“两委”班子座谈评价的形式进行。在考核内容上,分为政治修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绩、廉洁自律5大类16小项,重点了解大学生“村官”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设加分项,对聘期内获得省、市、区、街道镇荣誉的,分别加10、8、5、2分。在考核结果上,实行百分制打分,按照分值多少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称职,60—74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组织期满续聘。在聘期考核的基础上,对大学生“村官”进行续聘。续聘采取个人申请、街道镇党(工)委审批、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的程序,由大学生“村官”提出续聘申请,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依据聘期考核结果,对期满续聘工作提出具体意见。聘期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上且街道镇同意续聘的,续签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经研究决定不再续聘的,自行终止聘用合同。对本人不提出续聘申请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再续聘。
搞好跟踪服务。对聘期考核合格但未能签订续聘合同的大学生“村官”,建立台帐,摸清去向,实行跟踪服务。一是提供就业指导。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定期向离任大学生“村官”发送就业信息,帮助其尽快就业;离任大学生“村官”每年可免费参加1期区里开设的劳动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培训班。二是协调参加招考和学习深造。对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选调生及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按照规定出具相关证明,并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三是实行困难帮扶。对家庭困难的离任大学生“村官”,确定一名处镇领导包保;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协调办理低保手续,为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