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健全四项机制落实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1 10:00:42 点击率:30
丘北县健全四项机制落实新型
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
丘北县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把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作为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的重要内容,以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大举措,健全领导、联动、宣传和保障机制,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群众享受惠民政策不减少、不缩水。
健全领导机制,高位推动政策落实。为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2个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运作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等工作。同时,成立了4个督查组,由县处级领导任组长,对所联系乡(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因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影响全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和单位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建议,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健全联动机制,明确试点工作责任。为真正把养老试点工作办成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各级党组织围绕目标,跨部门、跨村组、跨行业联动,密切配合、齐力推进,认真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工作责任制,由县委、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层层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年满60周年以上符合领取养老保险条件人员的调查、审核、信息采集和第一笔养老金放发工作,实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目标,按时限要求确保新农保全覆盖。
健全宣传机制,扩大惠农政策的知晓率。各级党组织自全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通过电视公告、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手册、赶集天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新农保政策,切实把凡具有丘北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全部纳入参保范畴等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使缴费标准、档次、补助金额家喻户晓,保证宣传无死角,做倒应保尽保、应享尽享。截至8月30日,全县印发《致全县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一封公开信》20万份、《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5000份、《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挂历》10万份,张贴“新农保政策好、政府帮助来养老”等标语1万余条。
健全保障机制,增强政策落实后劲支撑。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采取先乡后村,县培训乡、乡培训村的模式,组织对各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劳动保障所长、信用社主任和各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专题培训后,各乡(镇)先后对村“两委”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为落实好“老有所养”政策提供业务保障。同时,县委、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100万元作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费,为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