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上消除村官腐败
作者: 朱健华 发布时间:2014-01-10 09:34:39 点击率:13
针对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现象,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村干部廉洁履职长效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形成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廉洁履职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预防腐败的关键之举。
一是村账区(镇)代理制。在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三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村账区(镇)代理制度。由区(镇)纪委、财政、农办联合成立村账代理中心,配备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对村级财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的“五统一”管理,确保村级财务“理财民主化、管理秩序化、监督制度化”,切实提高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村监委监督制。做到三个“全”:对村务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从财物进出、建房审批,到计生管理、低保对象确定、惠农资金发放等等,进行跟踪监督。对财务收支进行“全流程”监督,全面参与村级财务审核工作,确保所有工作规范、有序。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全程参与对设计群众利益的公建项目,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招投标、施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
三是任期轮岗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村干部实行任期轮岗交流制度。村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满10年的,必须实行轮岗交流,切实从制度上杜绝村级组织“土皇帝”的产生,使村民委员会真正为人民服务,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述职考廉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由组织、纪检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村干部勤政廉政工作进行考评。村领导班子向所在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村监委成员、村民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公布考核结果,以此督促村干部廉洁从政,认真履职。
从严考核督查,提高村干部廉洁履职执行能力
考核见实效、考核出动力。一套切合实际、科学有效的督查考核奖惩体系,有利于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能力的全面提高。重点应做到三个“严格”。
严格落实责任。年初,区(镇)一级组织将全年目标任务下达到每个村,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量化、细化、具体化。重点要围绕村庄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等事关全局性的工作,认真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形成具体的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具体到项目,量化到时限,落实到专人。
严格考核监督。区(镇)一级党委政府对各村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月考核、季考核、半年和全年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明的考核奖惩,彰显正气、激励干劲,逼出成绩、推动发展。
严格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责任追究在推动责任落实中的重要作用。重点是针对农村干部腐败问题较为突出的现象,切实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惩处力度。对农村干部经济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特别是对群众意见大、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多次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要抓紧查处,让村干部在行使村级权力运行中,既不敢贪更不敢腐。
作为最贴近老百姓的领导群体,村官虽是最小的官,却是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者。因此,打造一支廉洁勤政的村干部队伍,消除村官腐败,已成为当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