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服务,也要说服
作者: 顾伯冲 发布时间:2014-01-09 11:18:08 点击率:13
先说服务。从根本上讲,服务群众需求,是党对人民群众的应尽之责,是公仆对主人的应尽义务,绝不是一种恩赐。邓小平同志多次讲:“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从中央到地方的民生投入,都是取之于民,都应用之于民。我们在谋划发展、调整政策时,固然要登高望远,考虑好一个地方的全局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但服务好群众的当前利益、切身利益与具体利益,也是决不能疏忽和轻视的。
倾心服务好群众的各种实际需求,对老百姓是一份真情,对本职工作是一份责任,对个人修养是一种陶冶。服务群众必须真正了解群众心声,体会群众的忧与愁、苦与乐,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苦当做自己的苦,把群众的乐当做自己的乐。领导干部只有牢牢抓住维护群众利益这个核心,自觉站在群众立场上说话办事,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也应当看到,群众需求日益增长,而我们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超越现实发展阶段的各种利益需求难以全部满足,过于超前的福利无异于透支未来幸福。面对有的群众提出这样那样的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者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个人需求,就需要通过宣传、解释、协商、劝说等方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理顺情绪。
有的地方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者“吃偏食”的方式去应对,不仅让“好人主义”盛行,而且可能导致“爱哭的孩子有奶吃”、老实人被抛弃的不良社会现象。毛泽东同志对那些“听群众的不引导群众,跟在群众后面,群众干啥就是啥”的现象,称之为“群众尾巴”,并指出:“在一切工作中,尾巴主义也是错误的,因为它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害了慢性病。”今天,如果对一些群众的不合理、不合法的需求不去积极引导,对少数人的不当甚至是极端行为进行无原则妥协,那么,这就不是在服务群众,而是在误导群众,最终也会使法律、制度、规章等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服务与引导,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群众需求既靠服务来满足,也靠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引导。从这个意义上说,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抓服务、办实事,也要带头抓引导;不仅要当服务员、督导员,也要当引导员。只有通过用感情服务、按规章办事、靠教育引导,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得到了维护,社会正气才能更好地得到弘扬,做好群众的基础才会更加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