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健全四项机制构建反腐倡廉防控体系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08 10:19:23 点击率:77
近年来,丘北县以县乡村“三级联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制度建设年”,建立了一批“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多方位反腐倡廉惩防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民主决策,修订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出台了《丘北县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制度》,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权力腐败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健全教育监督机制。秉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原则,狠抓监督关口前移,出台了《丘北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丘北县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约谈制度》、《丘北县国家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丘北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丘北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等制度,关键人物、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构建预防腐败机制。坚持以公开提效预防腐败滋生,以厉行节约制衡贪腐扩大,出台了《丘北县关于推进阳光党委建设的工作意见》、《丘北县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丘北县公务接待工作制度》等,营造出踏实勤奋、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全县各级机关和党员干部抵御腐败的能力明显增强。
四是搭建案件查办联动机制。以案件查办流程为主线,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包案机制、协调沟通机制、奖励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把案件查办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