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群众眼”是一种智慧
作者:刘政 发布时间:2013-11-26 16:21:52 点击率:25
从根本上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为了通过清除机关作风上的不正之风、切除机关作风上的“重症毒瘤”,来确保党政肌体的健康活力、维系干部群众的血肉联系,最终巩固执政之基、推动事业发展、真正创惠于民。既然开展教育实践、践行群众路线“根在群众”,那么活动全程理应让群众参与,实践效果也应由群众评判。
然而,正如文章所指出的那样,一些机关单位、机关干部习惯于用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导致“发现不了问题”甚至是“自我感觉良好”。事实上,这种“自我感觉”也是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一种最直接表现。不善用或者根本不用“群众眼”,而只是一味地“自己以为”、自说自话,无异于掩耳盗铃、暗室自欺。所以说,在践行群众路线、改进机关作风的整个过程中,各级机关单位都要把善用“群众眼”当做一种智慧,借助“群众眼”去发现问题、改正问题,确保“疾病”找得全、治得好、不复发。
善用“群众眼”,确保“疾病”找得全。“欲治杂症,先需识疾”。同样的道理,在教育实践中把问题找准、找全,才能把整改措施定好、定实,为问题整改打下基础、做足准备。目前,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体效果是显著的,问题也查摆出了不少。然而,在一些地方,也存在问题找不准、挖不深的现象。这其中既有干部自查不到位的因素,也有干部不愿查的原因。把主动权交给干部,让他们自己“照镜子”,这难免会让那些不善于自知、自制的干部浑水摸鱼,不但不会揭短亮丑,反而会因为爱惜羽毛而自吹自擂,导致作风“疾病”找不全,进而贻误治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越是基层群众,越是对干部的作风问题有直接感受,也越有发言权。所以说,开展教育实践,各级机关单位要善于用“群众眼”去发现问题。“让群众帮着找问题”不但要落实到制度上,更要落实到行动上。要创造更多、更畅通的渠道,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走访基层一线群众等方式,让群众参与到“疾病诊断”过程中,用“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监督氛围,倒逼那些“不自觉”的干部查摆问题、找全问题。
善用“群众眼”,确保“疾病”治得好。“空喊千遍,不如实干”,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找准问题只是走好了第一步,切实整改才能保证实践效果。如果说揭短亮丑的“照镜子”,只是让一些问题干部心里受苦,那么“治治病”势必会让他们饱受“皮肉之苦”。“刮骨疗伤”的过程本就疼痛难忍,如果还只是一味地让干部自己“动刀”,这就难免会导致干部因为害怕疼痛而不忍下手,或是“乱动刀”、“动错刀”等问题。到头来,干部凭借着“自我感觉”,风风火火搞了一阵子,问题整改却偏离了群众期盼的方向,导致整改效果得不到群众认可,甚至会进一步疏远干部群众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治疗机关“作风病”的过程中,机关干部也要善于使用“群众眼”。要在发现“疾病”后,及时向群众征求意见,并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群众认可的整改措施。在“治病”过程中,要坚持让群众全程参与,依靠群众的监督之力,保证问题整改不“降速”,按照群众的要求及时改进,保证问题整改不“跑偏”,真正把问题按照群众满意、机关受益的方式整改好。
善用“群众眼”,确保“疾病”不复发。“旧病复发,多易生变”,如果说问题得到整改是一个短暂的胜利,那么“旧病”复发无疑会是对改进成果的最严重损害,甚至会导致功亏一篑。事实上,好的作风需要不断维护,改作风没有终点可言。如果看到问题被整改,就认为可以高枕无忧,进而放任干部们自行维护这种作风上的好状态,这对于“大病初愈”的机关部门而言,无异于对自控能力和作风水平的严峻考验。缺乏了后续监督与维护,很有可能会导致作风“顽疾”再次复发,甚至是产生“变异”,在反反复复中不但会加重机关“病情”,更会失掉群众信任。事实上,对于作风“疾病”的复发,群众往往因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而看得更清,也更容易给出指导性意见。因此,要把“群众眼”当做发现作风“顽疾”复发苗头的重要工具。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将群众参与真正形成长久化制度,并积极落实为常态化行动,要乐于并善于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正确面对并及时改正苗头性问题,确保“旧病”不复发、“新病”不产生,真正使党政肌体永葆健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