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畴县公开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5-24 09:26:05 点击率:411
组字〔2013〕14号
关于印发《西畴县公开推荐科级后备干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整充实全县科级后备干部,走活干部这盘棋,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推荐100名科级后备干部,现将《西畴县公开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7日
西畴县公开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着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我县经济发展需要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推荐选拔一批科级后备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引入干部培养新方式。立足当前,着眼今后几年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培养造就一支能够堪当重任、经得起各种考验,年轻优秀,素质优良、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队伍,为科级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和干部储备,进而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公开推荐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6.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7.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
三、推荐数量、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推荐数量
本次面向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大、政协机关,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公开推荐100名科级后备干部。
(二)推荐范围
1.正科级干部范围: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大、政协机关,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现任职副科级在职在岗干部。
2.副科级干部范围: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大、政协机关,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现任干部(科员级)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正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件:
(1)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中要求的基本条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开拓进取、爱岗敬业,工作成效显著;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执行民主集中制较好,有较强驾驭工作全局的能力,有发展潜质。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副科级一年以上岗位任职经历;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少数民族、妇女和党外干部。
2.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件:
(1)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中要求的基本条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进取、勤奋敬业,工作扎实,完成工作较好;作风正派,自律性强,群众意识较强,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全局意识,发展潜质大。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6月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少数民族、妇女和党外干部;
(5)任科员一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
2013年5月2日至20日
五、具体选拔和确定方法方式
选拔后备干部采取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审定的方式选拔确定。
(一)民主推荐
1.推荐方式
推荐提名由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根据名额分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推荐时,要按实逐项填写《符合推荐为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并签名或盖章。其中:正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提名,由相关单位与县委组织部联系,县委组织部将抽调干部考察员共同参与推荐考察工作。
2.推荐人选范围
(1)乡镇:在乡镇机关及“六中心一所”全体干部职工符合条件人员中推荐。
(2)县属单位: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符合条件人员中推荐,其中: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国土局含各乡镇站所人员。
3.参加推荐人员范围及数量
(1)乡镇:由乡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站所负责人及村委会干部参会,实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参会人数的80%。
(2)县属单位: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会(如本单位人员较少的要扩大参加人员范围),其中:本单位干部职工总数少于10人的,须扩大到15人;多于10人少于15人的,须扩大到20人;多于15人少于20人的,须扩大到25人;多于20人少于30人的,实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参会总人数的90%;30人以上的,实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参会总人数的80%。
(3)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国土所负责人既参加本乡镇推荐会,又参加县局推荐会,但不列为本乡镇被推荐对象。
(二)确定考察对象条件
1.正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推荐票须达到实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推荐票须达到实参会人数的四分之一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要求
正科级后备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副科级后备干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考察。有关要求如下:
1.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科级后备干部考察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符合科级后备干部条件的人员不得作为考察组成员),由1名实职科级领导担任组长。
2.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并注重考察了解个人特长、潜质。
3.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或各站所负责人)和相关干部职工。走访人数均不得少于15人。
4.考察结束后,每个考察对象均要形成考察了解材料,主要包括考察对象在工作中的主要表现和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情况、走访人数情况和培养方向等。其主要表现和特长的撰写在600字左右。考察组成员要对考察了解材料负责,并签署其姓名。
(四)研究审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各乡镇、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情况,结合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召开部务会议集体研究,报常委会议确定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六、推荐纪律
1.实行推荐工作责任制。考察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认真履行职责,并对推荐工作负责。
2.推荐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反馈。
3.考察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不得私自泄露推荐机密,不得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七、培养措施
确定后备干部人选后,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统筹抓好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的同时,强化实践锻炼,坚持把多岗位锻炼、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作为后备干部的重要培养方式。
(一)加强教育培训。主要由县委干教委、县委党校集中培训,并有计划地选送后备干部参加各级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班。
(二)强化实践锻炼。1.对缺乏艰苦环境锻炼的后备干部,安排到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或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考验;2.对缺乏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后备干部,安排到基层和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施一线领导班子挂职或任职锻炼;3.对领导经历相对单一的后备干部,加大岗位轮换力度,增加多岗位领导工作经验;4.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后备干部,统筹推荐到县直机关挂职培养。
八、干部的管理
(一)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度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和充实,在保持一定数量的前提下,不断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每年进行滚动式调整,将那些不适合继续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同时将新发现的优秀干部,及时补充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
1.滚动调整。将后备干部分为近期可进科级领导班子的人员、中长期培养人员两个层次。上一层次人员减少后,原则上从下一层次的人员中进行调整充实。
2.考核淘汰。结合领导班子考察、日常工作督查等工作,对后备干部进行跟踪了解,了解他们的政治思想状况、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根据年度考核和组织部门平时掌握的情况优进劣出。
3.合理配比。按照乡科级领导班子的结构要求和现有后备干部数量、类型,重点加大工业经济、科技、财政、金融医疗卫生等紧缺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使后备干部队伍的总量和结构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后备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2.工作能力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的;
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群众意见大、威信不高的;
5.超过规定年龄的;
6.健康状况不好,不宜担负更繁重工作任务的;
7.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8.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的。
(三)建立后备干部管理信息库。主要内容包括:后备干部基本情况、民主推荐情况、培养方向、参加培训和实践锻炼情况、年度考核、奖惩情况等。
九、干部任用
(一)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对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要适时任用;
(二)对特别优秀的后备干部也可按有关程序破格提拔使用;
(三)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原则上从后备干部中推荐提名。
十、工作要求
选拔培养科级后备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重品行、重基层、重实绩、重公认的导向,真正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和眼见开阔的优秀干部选拔进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上来。
(一)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本乡镇、本部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在充分考虑专业、能力结构上的合理性和个性特点,工作阅历上的互补性的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精心组织。为保证公开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公开推荐选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选拔条件,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形成公开竞争、择优选拔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严肃纪律。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公开推荐后备干部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县委组织部要会同纪监、人社等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选拔培养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工作中突出问题,积极整改,确保各项任务整体推进,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