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发展“股份合作经济”初显成效
作者:张能涛 发布时间:2015-05-04 20:30:41 点击率:92
西畴县针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无钱办事”的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紧紧抓住实施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和全县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县双推进的机遇,开展村级组织“红色股份”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案例背景
兴街镇清河村委会是全县开展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的一个成功案例,此前,清河村无集体经济,村级组织活动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完全依靠县财政解决,村级组织兴办公益事业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2014年初,村委会通过外出学习其它地区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抓住云南省实施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和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的机遇,积极盘活村里的资源,把长期闲置的场地和房产进行有效利用,按照“进得来、学得上、乐得起、买得到、办得成”的工作思路,以村里的党员干部群众入股的方式,创办了集日用品、农资、化肥、农药及餐饮、理发等为一体的“亲和为民服务部”。村委会筹措3万元资金作为村集体资金入股服务部,村集体每年按收益的30%分红;村民按照100元/股参股,全村共有11个村小组207户入股87700元,合计877股,村委将收益剩余的70%利润按股分给群众。服务部自2015年1月1日试营业以来,现累计库存量近80万元,实现商品交易额为26万余元,实现总利润3.6万元。其中村集体获收益1.08万元,入股群众获收益2.52万元,群众最高收益户在2300元左右。为全县“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建设工作的全面铺开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二、案例做法
抓好领导,促进项目推进。专门成立工作机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发改、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省、州“合作股份经济”相关政策知识,积极探索规范股权设置和管理,帮助各村筛选出好的项目,帮助扶持实施,确保项目成功。
抓好监管,促进机制规范。制定详细的监管、激励、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大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结合村级民主管理“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发展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公开公布“股份合作经济”权属关系,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对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监管,确保了集体资产不流失、“股份合作经济”不降值。
抓好协作,促进资源整合。按照“统一安排、统筹推进,共同协商、分组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合作”的要求,结合“美丽西畴·幸福家园”的建设、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落户到村,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合作经济”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在发展上给予指导和支持,对集体经济实体的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等提供相关便利服务,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联抓共管整体合力。
抓好帮扶,促进选优配强。充分发挥县级挂钩联系单位、新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的帮扶作用,对“股份合作经济”项目从技术指导、信息提供等方面实行“造血式”帮带,帮助村级组织谋划试点推进合作社的成立。把有致富本领、有奉献精神、有群众基础的农村优秀人才选举到村级班子中来,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履行职责和综合素质。
抓好宣传,促进指导发展。通过电视、信息栏、发放宣传册子等宣传途径,帮助群众了解政策,明白项目申报程序和贷款操作流程,让更多群众了解政策、享受政策,推动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经济”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把中药材、特色水果和畜牧养殖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合作股份”创业者作为典型进行宣传,有效激励了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创办热情。
抓好渠道,促进股金来源。争取多渠道资金来源,在“盘活存量、做足增量”上下功夫,做好争取上级支持、本地盘活、多方整合文章,最大限度拓宽股本来源,解决无米下锅难题,整合各村自有资金,自有土地、林地等资源,闲置厂房或科技活动室、文化活动场所等集体资产及其使用权、管护权收益,经全体村民同意后可折价入股。
三、案例成效
2014年以来,全县通过9个县级单位部门挂钩帮扶建设,已在5个乡镇开展11个“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包括中药材、林果等经济作物种植业、畜禽类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共投入项目资金共219.95万元,其中村集体获得收益共计5.95万元,为“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建设工作的全面铺开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采编:张能涛)